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超化煤矿三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索 引 号:005308039/2017-00116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3-20发布日期:2017-03-2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超化煤矿三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超化煤矿改建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超化煤矿三站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超化煤矿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属于改建项目,总投资6403.34万元,井田面积10.058km2,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符合《超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本次改建内容为原三站(矿井水处理站、瓦斯抽放站和注浆站)搬迁,新建两个储煤场、4台锅炉,改建后主体工艺不变,产能不变,年生产能力为150万吨原煤。项目生产工艺:井下开采—提升—装储运。主要生产设备:吸泥机、给水泵、供水泵、排水泵、提升泵、污泥浓缩机、射流泵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 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设期约为5个月,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噪声及废水等各种污染物,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1.1废气

项目建设期废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经优化施工方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往来车辆管理等方式可降低扬尘污染,以实现达标外排。此外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方施工机械安装尾气净化器、禁止超载、采用合格的燃料等措施,以此实现施工机械尾气达标排放。项目所在地较为空旷,空气流通条件较好,施工机械尾气产生后会在短时间内得到稀释和扩散,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和人群健康造成危害。

1.2废水

项目建设期施工人员均来自项目周边,不在场区内食宿,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是混凝土养护废水以及设备工具清洗水等,主要含碱性物质、SS和石油类等,其产生量较小,约1.4m3/d。评价建议在工地建临时隔油池和沉沙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用于工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1.3 噪声

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评价建议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操作,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低噪声施工方法,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在传播途径中减低噪声值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4 固废

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采取评价建议的的措施后对周围环境较小。

1.5生态环境

影响施工期水土流失的主要因素是降雨和工程施工。项目建设区域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降水量相对较少。因此,项目的施工过程造成的水土流失量较小。评价要求对开挖裸露面等要及时恢复植被,开挖面上进行绿化;临时堆放场要设置围墙,做好防护工作,以减少水土流失。

2. 营运期环境影响

2.1 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矿井水、车辆冲洗废水和锅炉软水制备废水。

矿井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用作农灌,部分用作生产用水及洒水降尘;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循环利用;锅炉软水制备废水用作洒水降尘。职工生活污水排入超化镇污水处理站。

2.2 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浆站粘土上料、注浆站水泥料仓上料工段粉尘、燃气锅炉废气、储煤场粉尘。

项目运营期注浆站粘土上料、注浆站水泥料仓上料工段粉尘收集后分别通过脉冲除尘器进行处理,然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标准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要求。锅炉废气经预测,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颗粒物:20 mg/m3;氮氧化物:200 mg/m3;二氧化硫:50mg/m3)标准要求;储煤场粉尘厂界无组织粉尘预测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1.0 mg/m3的要求。注浆站无组织粉尘厂界浓度预测满足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与参照点颗粒物1小时浓度的差值0.5mg/m3要求。

2.3 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压缩污泥、注浆站废浆、沉淀蓄水池底层煤泥、职工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都属于一般固废。压缩污泥和注浆站废浆在厂区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外售相关厂家;沉淀蓄水池底泥定期清掏外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由周围农户清掏后肥田。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4 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高噪声设备主要有水泵、破碎机、风机等,所有产生强噪声的噪声源,均设置在室内,并采用隔声、减振、加装消音器等综合防治措施,以消除其强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干扰。采取上述措施后,一般均可使高噪声设备对环境的影响不超过规定标准的要求。根据噪声衰减特性,经过厂房、树木和围墙的阻隔,再加上距离的衰减,厂界噪声均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对噪声达标功能区要求的范围之内。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要点

综上所述,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超化煤矿改建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均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对区域环境的影响较小,同时项目建设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项目所在地区受项目影响的公众、周围主要村庄、学校及有关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2、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影响的意见;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回函、来电。

六、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超化煤矿

联系地址:新密市城关镇高沟村

联系人:孙总

联系电话:13607672859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4区甲16号1幢6层610

联系方式:李工 13383861765

Email:306685762@qq.com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超化煤矿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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