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郑安委办〔2017〕21号文件《关于转发豫安委办明电〔2017〕14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753879590/2017-0002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3-20发布日期:2017-03-2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郑安委办〔2017〕21号文件《关于转发豫安委办明电〔2017〕14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豫安委办明电〔2017〕14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郑安委办〔2017〕2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附件: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豫安委办明电〔2017〕14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郑安委办〔2017〕21号)

  

                         


 

附 件


郑安委办〔2017〕21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豫安委办明电〔2017〕14号文件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吸取两起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针对性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7〕1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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