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

索 引 号:770875217/2017-00075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新密市民政局关 键 词:机构,职能
文    号:新密民字〔2017〕15号成文日期:2017-03-26发布日期:2017-03-27
体    裁:通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为了认真落实部门责任,强化职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编办核定的部门职责,结合民政局工作的实际运行,现将部门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望遵照履行。

各科室、二级机构:

为了认真落实部门责任,强化职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编办核定的部门职责,结合民政局工作的实际运行,现将部门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望遵照履行。

 

                                                             2017年3月26日

 

部门工作职责

    

一、市民政局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加强管理,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依法开展活动。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指导全市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工作活动,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四)贯彻落实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审核报批、褒扬革命烈士;负责申报评残追烈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光荣院、烈士陵园和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

(五)组织和指导全市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协调处理军地、军民关系;督促检查双拥政策、法规的落实。

(六)负责全市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的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有关政治、生活待遇。

(七)拟订减灾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减灾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全市灾情核查、汇总、上报以及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灾区优惠政策;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工作。

(八)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收养登记工作;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负责全市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中的权益维护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负责社会慈善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和捐赠工作。

(九)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组织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十)贯彻落实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政策和地名管理政策法规;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本辖区地名管理工作;推广并监督标准化地名使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及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全市婚姻登记工作;负责全市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和救助站管理建设工作。

(十二)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负责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孤儿救助、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及艾滋病患者生活救助、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40%人员定期补助和临时救助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指导全市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工作;承担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各科室、二级机构工作职责

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与机关日常工作;组织草拟民政事业规划、计划和综合性文稿;组织协调民政工作情况督查和本部门先进单位、个人评比表彰活动;负责局机关公文运转、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电子政务、政务信息公开、印鉴管理、文书档案管理、报刊征订分发等机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局妇委会、计生、工会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接新密市政府办、档案局、郑州市局办公室等)

财务科:负责制定本系统财务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民政事业经费、局机关行政经费、局本级预算资金和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参与各项民政事业费的分配,统一下达各项民政经费指标,监督、检查全市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局及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健全各种账目,及时记账,按时做好账目汇总、统计报表和归档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基建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办事处民政所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民政系统的统计报表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接新密市财政局、郑州市局计财处)

后勤科:负责办公用房的安排、维修改造,办公设施的维修更换,水、电、气、暖的管理;负责机关公务灶和公务接待活动的管理(厨师的聘用,厨房餐厅卫生防疫监督检查,饭菜质量监管,公务接待活动安排,公务灶中公务接待活动经费的结算等);负责卫生创建工作(机关卫生区域的划分,卫生创建情况监督检查,市卫生创建任务的认领、安排和落实,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负责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管理工作;完成局安排的其他工作。(对接新密市创建办)

党建人事办:落实局党组的有关决定和工作部署,督促、指导各党支部的思想、组织建设和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调整工作;负责局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称、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申报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慰问工作; 负责组织机关学习、统战、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做好宣传,信息审核、统计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接新密市委组织部、人社局等)

绩效督查办:制定并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优化绩效管理流程;按照《全市民政工作创先争优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组织实施考核工作;按照考核办法,做好日常督查工作,解释说明绩效考核制度等相关内容;建立并保管绩效考核档案,整理考核文件与资料;完成上级部门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办:协助局党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工作;负责纠正民政系统不正之风;受理民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本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对所属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按规定权限实施督查和查处工作;负责局共青团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接新密市纪委监察局、团委)

法制科:组织拟订全市民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规划;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执法案件的审查;负责普法教育和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工作;负责局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的组织工作;负责局“五单一网”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接新密市法制办、依法治市办、郑州市局法规处)

慈善办:筹募和管理符合本会宗旨的专项资金以及各类慈善资金;接收个人、法人及其它组织的捐赠;接受省、市民政部门和市内外慈善总会委托的其他捐赠;开展合法的社会募捐活动;举办各种慈善事务活动,资助慈善公益活动。开展安老、助残、济困等社会救助活动;指导各乡镇办和企事业单位等慈善团体开展业务活动。协助郑州市募捐办对全市各彩票投注站进行管理;完成上级部门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接郑州慈善总会、郑州市局募捐办)

信访办:负责局信访稳定、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贯彻、宣传党和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组织开展本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建立工作台账,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及时上报;做好矛盾调处台账的归档保存工作;承办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完成上级部门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接新密市信访局、稳定办、综治办)

低保中心:负责做好城市、农村低保审核、审批;负责城市低收入家庭审核、审批;负责对特困(五保)人员进行供养审核、审批及敬老院管理;负责孤儿和艾滋病影响儿童救助;负责城乡医疗救助;负责对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负责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负责儿童收养登记;负责发放艾滋病生活定量补贴;负责发放退职警察40%救济;做好全市各乡镇敬老院的安全监管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接郑州市局社会救助处、社会福利慈善处)

优抚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的政策法规;起草优抚工作地方性法规草案及相关政策,拟订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伤残抚恤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指导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陵园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点保护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审核报批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接郑州市局优抚处)

退伍办:宣传贯彻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全市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负责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就业、生活补助等经费的核算、发放工作;负责重点安置对象(转业士官)接收、档案核查、组织考试、安置工作;负责各类退役士兵、转业士官技能培训和推荐就业工作;负责统计上报退伍安置情况;负责退役士兵涉访事项的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接郑州市复退军人接收安置办、专项办)

老龄办:贯彻执行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我市老龄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和年度工作意见;协调老龄成员单位开展为老服务工作;组织开展“老年节”等系列活动;负责社会办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安全监管;负责农村养老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市“12349”为老服务呼叫信息平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政策落实及全市敬老、爱老、助老工作,办理《老年优待证》;负责全市“百岁寿星”慰问金发放工作;负责离退休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接郑州市局老龄办)

救灾办:负责灾民救助工作;负责防灾减灾宣传,做好灾情信息统计、核查、评估、上报工作;做好救灾工作分级落实、加强救灾款物监督检查,合理使用救灾款物;加强救灾物资仓库管理,规范仓库出入库手续;完成上级部门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接郑州市局救灾处)

政权科: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四项民主,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接郑州市社区建设服务局、新密市委组织部)

社团办:负责全市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或备案;对已登记的社会组织实施年度检查;对社会组织违反《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社会组织违反《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查处非法社会组织;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职业规范,推动全市社会工作发展;完成上级部门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接郑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审批办:负责社会组织登记的受理和发证工作。

地名办: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地名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地名命名、更名审核;负责地名图册、书籍编写工作;负责承办行政区划调整事项的调查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的管理工作;负责地名资料、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档案的管理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完成上级部门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接郑州市局区划地名处)

社会福利慈善科:整理完善已认定的福利企业档案,并做好移交工作;做好原认定的福利企业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相关后续事宜;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中的权益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残疾人就业制度和优惠政策;完成上级部门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接郑州市民政工业管理服务中心)

农保处:负责非城镇户口公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核算;负责年满60周岁参保人员养老金发放及正常退保手续的办理。完成上级部门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福利中心:负责工程建设、验收、审计决算以及档案材料的完善规范;负责中心财物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中心环境卫生、安保工作;负责推进中心的规范化运营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接郑州市局社会福利慈善处) 

军休站:贯彻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为军队离退休干部提供服务,落实政治待遇、生活待遇;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各种文体活动的开展;完成上级部门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接郑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

婚姻登记处:负责办理婚姻登记;负责补发婚姻登记证;负责撤销受胁迫的婚姻;负责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负责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完成上级部门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接郑州市局社会事务处)

光荣院:负责为集中供养对象提供饮食、生活必需品、住房、医疗、康复、护理、保健等服务;负责为集中供养对象提供学习娱乐、精神关怀服务;做好院内安全管理、卫生清洁工作;负责提供其他供养服务;负责做好院务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福利院:负责对申报进院的儿童进行调查,并对符合进院条件的儿童进行审核;负责院内儿童的衣食住行;保障院内适龄儿童入学接受教育;做好院内安全管理、卫生清洁等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救助站:负责组织实施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联系外地民政部门,做好受助人员的返回与护送工作;负责对住址不详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安置,做好站内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弃婴的救助和安置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接郑州市局社会事务处)

烈士陵园: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整理、展示与革命斗争有关的文物、史料和遗物;负责陵园建筑物的日常维护与维修工作;负责烈士骨灰的安葬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接郑州市局优抚处)

殡管所:贯彻落实殡葬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市殡仪馆、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建设规划的拟定;负责农村公益性公墓、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建设申报材料的初审及经营性公墓建设申报材料的初审,公墓日常管理和年审工作;负责殡葬改革工作,推行火葬、杜绝土葬、禁止私埋乱葬,倡导丧事简办、反对铺张浪费;负责全市殡葬管理秩序的维护,防止尸体私运;协同相关部门对本市丧葬用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和违犯殡葬政策法规行为的查处;完成上级部门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接郑州市局殡葬管理处)

殡仪馆:负责全市亡故居民遗体接运、遗体火化工作;组织遗体告别、遗体悼念活动,提供殡仪服务;提供遗体冷藏、整容美容、骨灰存放等服务;负责交通事故、意外死亡遗体处置;做好馆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接郑州市局殡葬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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