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河南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项目的请示

索 引 号:005307386/2017-0004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 键 词:政务,工作
文    号:新密财政文〔2017〕10号 成文日期:2017-03-24发布日期:2017-03-27
体    裁:请示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申报河南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项目的请示


中共新密市委组织部


新密市财政局


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新密财政文〔2017〕10号  


                          ★


中共新密市委组织部  新密市财政局


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关于申报河南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项目的请示

 


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按照《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财政厅 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郑财基财


[2016]10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财政厅 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项目竞争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财农改[2016]27号)文件要求,我市按照村自愿申请、乡镇初审、市级审定的程序,经过实地考察和竞争立项,确定了尖山管委会楼院村、平陌镇崔沟村、白寨镇王寨河村、岳村镇苇园村、苟堂镇劝门村等5个村作为2017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现将我市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项目竞争立项办法、评价结果和试点村项目实施方案一并呈报。

妥否,请批复!

    附:1、新密市2017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项目竞争立项办法

    2、新密市2017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项目竞争立项评价结果

3、各村发展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中共新密市委组织部         新密市财政局

 

                 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7年3月24日

 

新密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印 

                                                     

附件1

新密市2017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项目竞争立项办法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财政厅 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郑财基财[2016]10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财政厅 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项目竞争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财农改[2016]27号)规定,为加强2017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项目竞争立项工作的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新密市2017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项目竞争立项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正。坚持程序公开、政策透明、公平竞争。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打分,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跟踪监督,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二)择优立项。坚持通过竞争方式选定试点村项目。按照竞争工作程序,客观真实的进行评审、量化评分,择优选定。

(三)尊重民意。试点村项目选定应以“尊重民意”为前提,做好试点工作政策的宣传讲解,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村民意见。

二、工作程序

(一)乡镇推荐。由各乡镇按照郑财基财[2016]10号文件要求的条件,初步推荐试点村,原则上1个乡镇推荐1个试点村。去年已选定试点村的乡镇原则上不再推荐试点村。中共新密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三部门)共同对乡镇推荐的各试点村申报条件、拟定的项目进行审查,初步选定5个试点村。

(二)方案编制。试点村根据省、郑州市有关文件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三)乡镇初审。由试点村所在的乡镇政府对试点村的申报条件、拟定的项目和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上报市三部门。 

(四)方案评审。市三部门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集中封闭对各试点村所申报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打分。时间:2017年3月12日下午2点至4点。

(五)现场答辩。市三部门组织相关专家担任评委,对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分。试点村所在乡镇政府认真组织申报村按时参加市三部门组织的现场答辩会。现场答辩分为情况介绍和专家质询两个环节。现场答辩主陈述人为竞争试点村的党支部书记或者村委会主任,也可是上级党委政府派驻村第一书记或拟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每个试点村可参加5名答辩人员。时间:2017年3月12日下午4点至5点。3点半由各试点村抽签确定答辩顺序。

1、情况介绍。主陈述人对其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现场介绍,结合当地实际,突出介绍本村的优势、项目规划、建设内容、预期收益和拟采取的经营管理模式、发展形式、组织管理措施等。

2、专家质询。由评委就发展村集体经济试点工作的有关问题对主陈述人进行询问,并由主陈述人或者其他答辩人员对评委所提的问题进行解答。

(六)实地考察。3月14日市三部门组织人员到申报村所在地,实地考察核实试点村项目实施方案有关内容的真实性及方案的可行性。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村“两委”班子建设,拟选经营管理人员,村民意愿,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申报村区位优势等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及拟采取的发展形式与经营管理模式是否合乎实际等。

(七)综合评定。对方案评审、现场答辩、实地考察三个方面的得分按照5:3:2的权重计算每个试点村的综合得分,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初步选定试点村。

(八)立项公示。将初步选定的试点村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试点村项目被反映,并经核实存在问题的,则取消该试点村项目,出现的空缺按照乡镇推荐的其他试点村择优选择补进。

(九)行文上报。市三部门联合行文,将试点村项目实施方案上报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三、组织监督

市三部门负责试点村项目竞争立项的组织管理工作,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及财政监督检查部门对竞争立项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工作宣传

为扩大竞争立项工作的公开性和影响力,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参与现场答辩会,对竞争立项工作进行全面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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