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98232483/2017-00036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城乡建设业务信息/房屋征收与补偿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 关 键 词:征收,补偿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28 | 发布日期:2017-03-30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服务型征迁队伍,经我办党总支研究,决定在全办范围内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征迁队伍形象等突出问题,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全办党员干部存在的不文明、不公正、不廉洁、不作为、不担当及其它违规违纪问题,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切实加强全体干部职工作风建设。
二、治理对象
全体干部职工。
三、治理内容
紧紧围绕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重点治理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
(一)不文明行为。讲话粗暴无理、不按规定佩带胸牌等行为。
(二)不公正行为。有法不依,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行为。
(三)不廉洁行为。接受贿赂和礼品、礼金,说人情攀关系,公款吃喝、公费挪用,为亲友提供便利或干预插手征迁工作等行为。
(四)不作为行为。业务不熟,执法不严,责任不清,督查不实、工作落实不到位等行为。
(五)不担当行为。有坐等靠思想,怕干得多出错多,不敢主动干事,怕担责任,工作扯皮等行为。
(六)其它违规违纪行为。出入私人会所,公车私用,午间饮酒等行为。
四、工作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7年3月中旬开始,至2018年3月底结束,用一年的时间,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严明纪律、服务基层、联系群众、清正廉明”的作风建设治理工作,并以此为抓手,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一)开展理论学习。一是开展廉政知识学习,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政若干准则》、《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等,以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全办集中培训及支部集中学习为载体,每月至少组织学习1次;每半年至少组织集中测试1次。二是我办班子成员轮流或邀请市委党校老师讲党课,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三是邀请市检察院、市纪检委等老师就职务犯罪方面的内容进行授课,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
(二)开展警示教育。一是坚持逢会必讲廉政、逢会必讲洁身自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看廉政微电影或短片,每月至少观看1次廉政教育专题片、廉政微电影或典型廉政执法案例;二是开展廉洁从政警示月专项活动,定于每年8月份为我办警示教育月,以“汲取沉痛教训、坚决抵制腐败”为主题,与日常廉政教育活动相结合,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去廉政教育基地观摩、廉政教育亲身体验,通过正反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筑牢思想防线,警戒同志们认真算清“七笔账”。
(三)开展座谈会。一是重点针对“六不”问题,以支部民主生活会为载体,每月各科室至少组织召开1次座谈会,通过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等形式,深入查找干部职工自身存在的问题。要求每人每次认真撰写一篇检查材料,内容包括自身查摆出和别人提出的问题,以及针对这些问题如何进行整改。二是启动党风廉政“面对面”约谈机制。在新项目开始前,主管领导要对科室负责人进行“面对面”约谈,实现约谈工作常态化,将廉政提醒,谈话工作作为抓早抓小的重要方式。各党支部书记也要定期对支部成员进行约谈,落实“两个责任”。
(四)监督追责。一是坚持日常督查。各科室要及时更新人员去向动态牌,督查科要根据指示牌监督人员到岗、上岗情况,要求每名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工作证,一方面亮明身份、亮证服务,另一方面自觉接受群众全方位监督,同时通过日常巡查、不定时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监督人员日常业务、作风及廉政建设情况;二是从严追责。检查中有顶风违纪者,严格执纪,该查处的坚决查处,该上报的坚决上报,绝不姑息;三是考核通报。督查科在周例会上对有关作风建设工作督察情况进行通报。作风建设工作纳入单位日常考核工作中,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与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四是挂账管理。对信访数据、特点、原因、重点领域及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盯紧苗头性问题或共性问题,明责追责,实行挂账销号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机制,落实责任。成立以书记、主任程柏松同志为组长、分管纪检副职张世卿同志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科室长为成员的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宣传科室,具体负责作风建设专项治理综合协调工作。各科室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支部要落实好党委责任,通过示范带动,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开展。
(二)统筹兼顾,高效推进。各支部要将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与党建工作要点、机关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重点突破、高效推进。要完善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优势,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整体合力。
(三)加强督察,确保成效。督查科要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作风问题的经常性检查,对各类违法乱纪问题进行严厉查处,确保干部职工违反党纪政纪时有人提醒、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巩固专项治理成效,推动党员干部廉洁履职,实现基层党风正、政风清的目标。
2017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