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城都市生态农业建设新密市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3533/2017-00044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其他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农业
文    号:新密政文〔2017〕38号成文日期:2017-03-17发布日期:2017-04-04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城都市生态农业建设新密市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城都市生态农业建设

新密市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环城都市生态农业建设新密市专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17日

 

郑州市环城都市生态农业建设新密市专项

实施方案

 

为加快生态新密建设,进一步提升农业生态保障能力,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城都市生态农业建设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7〕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省委省政府对郑州提出的在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建设先行先试和着力构建农田生态等五大生态系统的决策部署,以大生态、大环保、大格局、大统筹为指导,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为主线,以提升农业生态保障能力为重点,以适度规模经营为主要模式,实施耕地地力提升工程,大力发展苗木、花卉、林果、蔬菜、牧草等产业,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打造中心城区农业生态隔离带,助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二、区域范围

郑州市环城都市生态农业产业带东至中牟县城、西至荥阳市区、南至新郑市区,北至黄河南岸,主要包括郑州主城区周围2400平方公里区域,涉及新密市的白寨镇、曲梁镇、岳村镇、刘寨镇四个乡镇。

三、目标任务

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耕地地力提升工程,构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农田生态体系,2017至2019年完成农业结构调整7.25万亩,年度目标任务如下:

2017年目标任务:新发展环城都市生态农业2.1万亩,其中刘寨镇0.16万亩,曲梁镇0.77万亩,白寨镇0.75万亩,岳村镇0.42万亩;

2018年目标任务:新发展环城都市生态农业2.5万亩,其中刘寨镇0.13万亩,曲梁镇1.3万亩,白寨镇0.44万亩,岳村镇0.63万亩;

2019年目标任务:新发展环城都市生态农业2.65万亩,其中刘寨镇0.13万亩,曲梁镇1.69万亩,白寨镇0.49万亩,岳村镇0.34万亩。

四、建设内容和标准

按照统一的规划和布局,不留空白,重点支持适度规模经营的花卉苗木生态园、生态景观果园、蔬菜标准园、牧草种植基地。建设应达到以下要求(项目涉及设施设备目录见附件):

(一)建设规模

花卉苗木生态园和生态景观果园集中连片50亩以上,以设施农业为主导的蔬菜标准园集中连片面积30亩以上,以露地蔬菜为主导的蔬菜标准园集中连片面积50亩以上,牧草种植基地500亩以上。鼓励更大规模的长期土地流转经营。

(二)基础设施

园区要科学设计、合理布局,建设必要的水、电、路等配套设施,确保涝能排、旱能灌。日光温室按照合理采光时段和异质复合蓄热保温体结构原理设计建造,塑料大棚按照合理轴线方程设计建造。果园可建避雨等配套设施。有需要的园区可配套建设产品预包装、加工、晾晒、贮藏、保鲜设施。

(三)装备设施

配套建设滴灌、喷灌、涌泉灌等节水灌溉设施,节水灌溉率达100%,优先采用生物防控技术,综合使用农业、物理、生物、化学等防治设施,病虫害物理和生物防控技术应用率达到100%;鼓励生产中采用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园区可合理配置农机、加工、包装等配套设备,有条件的园区要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对园内生产者和产品实行统一编码管理,统一包装和标识。

(四)地力提升

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园区内施肥原则以有机肥为主,达到配方施肥全覆盖,禁止使用城市垃圾、污泥、工业废渣和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有机肥。严格控制农药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及来源不明、成分含量标注不清的农药。园区内废旧农膜须全部回收。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循环示范企业,支持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整片推进建设循环农业示范园区。

(五)标准化生产

园区内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完善的生产档案记录机制,详细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病虫草害发生与防治情况等,农业标准化生产达到100%。以果树种植为主的园区每亩定植密度不低于110株,当年成活率不低于90%,第三年成活率达到95%以上。花卉苗木类园区当年花卉苗木覆盖率不低于65%,第二年不低于80%,第三年达到90%以上。林果类园区原则上当年要发挥一定生态效益,严禁种植规格过小的树种苗木用于套取财政资金。

(六)休闲农业设施

具备休闲功能的园区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套建设农事景观观光道路、供水供电设施、太阳能路灯、标识标牌、安全防护栏、生态停车场、公共卫生间、休憩设施、游客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销售区、农耕文化及科普展示基地、创意景观、特色民宿、垃圾污水(粪便)处理、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信息网络等基础服务设施。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督查考核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我市成立都市生态农业建设指挥部,加强对生态农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对相关乡镇进行督查考核,重点考核相关乡镇生态农业组织领导机制,生态农业规划编制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农业配套设施用地指标落实情况,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严格项目资金管理

项目建设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项目建设方案由相关乡镇编制报送市农委,由新密市立项批复并报郑州市有关部门备案,郑州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备案项目进行督查指导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项目奖补资金由郑州市、新密市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配套,奖补资金采用先建后补,郑州市级财政奖补资金按照所承担的年度目标任务切块下达。奖补前由郑州市级有关部门聘请第三方公司对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评估。

(三)实施生态补偿

推进土地三权分置改革,鼓励适度规模长期经营,支持承包权和经营权期限保持一致,保障流转企业的长期权益。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对郑州主城区周围2400平方公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三年生态补偿,补偿标准第一年为1500元/亩,第二年为1000元/亩,第三年为1000元/亩,第四年开始享受政府补贴保费等保险扶持政策。鼓励整乡整村推进结构调整发展生态农业。对符合条件的牧草种植基地给予三年生态补偿,补偿标准为每年600元/亩。对在环城生态圈以外的山区丘陵区域发展生态农业的,第一年给予1000元/亩生态补偿,第二年和第三年参照生态防护林生态补偿政策,每年给予600元/亩生态补偿。

(四)改造提升农业基础设施

对按照有关要求建设的生态农业项目,其基础设施和生产设备投资按照不高于总额5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每亩补助资金不高于2000元。

(五)落实配套用地政策

落实《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和《国土资源厅 农业厅关于强化设施农业和生态农业用地保障服务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通知》(豫国土资规〔2015〕3号)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给予支持。对流转土地500亩以上发展生态农业的,按照5%的比例给予配套设施建设用地指标。

  

附件:1.新密市环城都市生态农业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表

      2.郑州市环城都市生态农业范围图

      3.生态农业项目涉及设施设备目录

 

附件1  

 

新密市环城都市生态农业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

乡镇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合计

刘寨镇

0.16

0.13

0.13

0.42

曲梁镇

0.77

1.3

1.69

3.76

白寨镇

0.75

0.44

0.49

1.68

岳村镇

0.42

0.63

0.34

1.39

小计

2.1

2.5

2.65

7.25

附件2

 

附件3

生态农业项目涉及设施设备目录

 

一、基础设施

1.道路部分:园区主干道路面宽度在6米至10米之间,面层厚度不小于0.18米,基层厚度不低于0.18米,路肩宽度不低于0.8米;次干道路面宽度在3米至6米,面层厚度不小于0.15米,基层厚度不低于0.15米,路肩宽度不低于0.5米。主、次干道面层材料应采用沥青或商品混凝土,基层一般为三七灰土、泥结碎石或砂石并按施工标准进行压实。
    2.水源工程:包括农用井和灌溉配套工程、农业灌溉所修建的各类水井的建设与配套井、泵、供电、井台、井盖、智能控制系统、节水工程等配套设备齐全,井深不宜超过80米,井管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滤料采用硅质砂,符合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技术要求》。
    (2)灌溉配套工程引水、输水管道、泵站、无塔供水、机井房等建设符合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技术要求》。园区节水灌溉达到全覆盖,地埋干管直径不低于90mm,地埋支管直径不低于75mm,材质为PVC或PE,首部枢纽处配备水肥一体化设备。   
    3.电力:电力体系必须满足示范园内生产和其他运营用电要求。高、低压线路、配电房、变压器等的配备符合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技术要求》。

二、农业生产设施
    1.生产设施:包括日光温室、连栋大棚、双拱大棚、避雨栽培设施等。建设标准参照《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郑州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3年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的通知》(郑农财〔2013〕21号)。日光温室主要包括钢骨架拱杆、后坡及后墙外保温层、自动卷帘机、自动灌溉系统。连栋大棚主要包括混凝土基础、钢骨架立柱、钢骨架拱杆、自动灌溉系统。双拱大棚、避雨栽培设施主要包括混凝土基础、钢骨架拱杆、自动灌溉系统。

2.农产品必备检测设备: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规检测设备、设施应能达到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产地常规检测要求。

3.有害生物防治设备:包括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综合防治所需要的设备及安装材料,如杀虫灯等。露地生产全面应用杀虫灯,单盏控制面积不高于30亩。设施栽培应按作物要求配置防虫网、粘虫板等。

4.晾晒、贮藏、保鲜设施设备:包括晒场、仓储、冷藏保鲜库、预冷库和农机及运输车辆停放场等建设。初加工设施设备(清洗、分级、包装等)。建设标准参照相关行业有关标准。
    5.智慧农业:园内设施生产类项目,原则上应采用全程智能化管理。

三、水肥一体化技术主要设备

1.微喷灌水肥一体化

包括潜水泵、离心式过滤器、叠片式过滤器(反冲洗)、施肥罐(带搅拌泵)、加压注肥泵、微喷带、控电柜、阀门(止回阀、蝶阀、排气阀等)、下井管、地面支管、辅助连接配件、配套地下管网。

2.滴灌水肥一体化

包括潜水泵、离心式过滤器、叠片式过滤器(反冲洗)、施肥罐(带搅拌泵)、加压注肥泵、滴灌带(内镶式、迷宫式)、控电柜、阀门(止回阀、蝶阀、排气阀等)、下井管、地面支管、辅助连接配件、配套地下管网。

3.喷灌机水肥一体化

包括潜水泵、离心式过滤器、叠片式过滤器(反冲洗)、施肥罐(带搅拌泵)、加压注肥泵、喷灌机(平移式、中心支轴式、卷盘式)、控电柜、阀门(止回阀、蝶阀、排气阀等)、下井管、地面支管、辅助连接配件、配套地下管网。

4.大流量宽幅喷灌水肥一体化

包括潜水泵、施肥池(带搅拌泵)、加压注肥泵、大流量对称式旋转喷灌头、控电柜、阀门(止回阀、蝶阀、排气阀等)、立杆(可加长)、下井管、地面支管、辅助连接配件、配套地下管网。

5.自动伸缩喷灌水肥一体化

包括潜水泵、离心式过滤器、叠片式过滤器(反冲洗)、施肥罐(带搅拌泵)、加压注肥泵、地埋式自动伸缩喷灌(阀体、阀杆、喷头)、控电柜、阀门(止回阀、蝶阀、排气阀等)、立杆(可加长)、下井管、地面支管、辅助连接配件、配套地下管网。

以上5种模式均可选配物联网智能控制系统,主要设备:包括监控主机、软件系统、采集控制单元、施肥控制单元、常闭电磁阀、脉冲电磁阀、流量传感器、液位传感器、土壤水分传感器、首部系统控制柜、地埋柜、数据线及辅助材料。

四、休闲农业设施

1.道路设施:道路顺畅,进出便捷,美化绿化,能够满足庄园农业生产、观光采摘、环境保护等多方面需要;

2.水电设施:本着节约能源、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原则进行设置,做到安全适用,维护管理方便并能满足庄园生产、生活和休闲观光的需要;

3.安全防护设施:危险地段标志明显,安全防护设施齐备,并与园区周边环境相协调;

4.生态停车场:位置合理,容量满足游客接待要求,环境整洁,绿化美观;

5.游客服务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齐全,具备提供信息、咨询、游程安排、讲解、教育、休息等旅游设施和服务功能;

6.标示标牌:道路导识布设合理,规范醒目,景物介绍牌布置合理,能烘托整体环境。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应满足GB/T10001.1—2000和GB/T10001.2—2002的要求;

7.农耕科普基地: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齐全,具备提供农业历史展示、民俗文化普及、自然科普认知、青少年素质拓展等科普服务功能;

8.公共卫生间:与接待能力相匹配,布局合理,设施设备应达到GB/T18973-2003规定的三星级及以上旅游厕所标准;

9.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要符合环保标准,能有效处理日常垃圾(粪便),确保园区自然生态良好,对周边环境无污染;

10.创意景观:景观的位置、高度、体量、风格、造型、色彩要与整体环境相适应,有当地民俗文化,有独特性,能增加园区环境的美观度和游客的观赏性;

11.特色民宿:无论是新建还是利用空置的民宅、农舍进行改造,服务设施应符合现行《旅馆建设设计规范》的规定,残疾人使用的建筑设施,应符合《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并且要有地域性、文化性、观赏性、功能性、多样性和人性化的特征,使游客身心得到放松和享受;

12.农产品销售区:布局合理,环境整洁,秩序良好。农产品及旅游商品种类丰富,地方特色突出;

13.休憩设施:设置合理、美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不采用粗糙饰面材料,也不采用易刮伤肌肤和衣物的构造。

14.信息网络:信号稳定、接入便捷,能满足游客正常休闲娱乐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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