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屏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青屏街2017年度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733879374/2017-0003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青屏街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青政文〔2017〕40号成文日期:2017-04-05发布日期:2017-04-05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青屏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青屏街2017年度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屏街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青屏街2017年度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机关各科室,办直各部门:

《青屏街2017年度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4月5日

 

青屏街2017年度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减少灰霾天气,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新密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新密政〔2017〕4号)和《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发新密市2017年度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政办〔2017〕3号)要求,结合我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范围和面积

青屏街街道办事处全辖区范围内

总面积:10.9平方公里。

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标准

在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域内,所有燃煤锅炉、燃煤茶炉、生物质锅炉全部取缔,居民生产、生活及采暖所需热源一律参加集中供暖或者采用“电代煤”“气代煤”,最大限度减少燃煤散烧污染;所有燃煤大灶(含营业性餐饮场所、单位食堂、小吃店、早餐店)全部取缔,全部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禁止销售、存放、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备设施,一律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

高污染燃料包括:所有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3月15日)

各社区要多层次、全方位地进行宣传,使划定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充分了解建设禁燃区的重要意义并能够积极参与此项工作。

(二)调查摸底阶段(3月16日—4月30日)

各社区要明确专人对禁燃区内进行全面、详细地调查摸底,掌握辖区的基本情况,包括居民人口、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情况,高污染燃料使用现状以及推广清洁能源的可行性等。4月10日前,将本社区2017年创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摸底情况报告、2017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重点调查单位名单加盖公章报送至街道办事处城建规划科(附电子版)。联系电话: 69851191,邮箱:xmqpcjk@163.com。

(三)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7月31日)

各社区要加大对辖区内违法新建燃煤、生物质锅炉巡查打击力度,对死灰复燃的燃煤、生物质锅炉发现后立即上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上报市环保局,由环保局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青屏街行政执法中队加强餐饮业露天烧烤管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取缔占道经营露天烧烤。街道办事处将抽调专人对禁燃区的各单位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和帮助。禁止销售、存放、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督促使用燃煤和高污染燃料的居民、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开展散煤散烧的治理,所有燃煤大灶(含营业性餐饮场所、单位食堂、小吃店、早餐店)全部取缔,按期完成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改造,7月31日前将新密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调查表、新密市高污染燃料设施拆除现场核查表填报完整上报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上报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将对拆除情况进行核查。

(四)开展公示和设立警示标志(8月1日—8月31日)

街道办事处将在禁燃区内选择适合位置,设置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标志、警示牌,并在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公示内容包含禁燃区规划示意图、禁燃区定义,建设意义、建设标准、建设范围、管理要求、举报电话等,规格不小于1平方米。

(五)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各社区对禁燃区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同时配合街道办事处城建规划科将各种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做好禁燃区验收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目标

禁燃区创建工作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对照禁燃区建设标准,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社区。街道办事处对禁燃区建设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社区组织人员负责对有关单位开展禁燃区排查摸底,总结验收工作,同时负责对违法违规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的查处工作。青屏街行政执法中队负责露天烧烤占道经营的查处和取缔。各社区负责本辖区内的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燃煤茶炉的取缔、所有燃煤大灶的取缔,居民、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散煤散烧的治理,同时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二)建立明细档案

1. 各社区负责辖区禁燃区内居民人口、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情况,高污染燃料使用现状、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现状、集中供暖使用现状等资料的整理收集;负责禁燃区重点调查单位名单汇总、摸底情况报告编写、工作总结报告的编写、禁燃区建设调查表填写上报,同时对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燃煤茶炉、燃煤大灶拆除、改造、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档案建立并附照片资料。

2. 城市管理办公室和青屏街行政执法中队负责禁燃区内露天烧烤现状的资料整理收集,露天烧烤摸底情况报告编写。

3. 城建规划科负责街道禁燃区上报资料收集汇总整理,禁燃区重点调查单位名单汇总、摸底情况报告编写、工作总结报告的编写、负责禁燃区建设调查表填写上报工作,与上级部门对接禁燃区的验收工作。

(三)日常管理工作

各社区要认真做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好监督巡查制度,每月25日前,上报巡查记录。对取缔反弹的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燃煤大灶、露天烧烤等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并配合市相关部门的查处。

(四)强化监督管理

街道办事处环保督导组要对禁燃区创建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各社区高污染燃料拆除情况进行核查,定期将各社区工作进展情况向街道做专项汇报。

(五)强化问责机制

对不能严格落实禁燃区创建标准、禁燃区管理责任的有关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实施“一票否决”,必要时对有关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未及时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后未及时处理,造成被新密市人民政府取消禁燃区建设成果的、需重新建设、重新验收的,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人予以党政纪处分。

 

附件:1.新密市2017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重点调查单位名单

2.新密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调查表

3.新密市高污染燃料设施拆除现场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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