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密市2017年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重点》的通知

索 引 号:753879590/2017-00030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
发布机构:新密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3-27发布日期:2017-04-0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密市2017年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重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办,局属各科(室),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各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新密市2017年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及企业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3月27日


 

新密市2017年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

工作重点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为目标,以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认真落实中央下发的《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深化各项专项治理,推动企业构建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一、做好《意见》贯彻落实

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意见》精神,采取以会代训、专家辅导、集中学习等方式,组织各地和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重要内容和精神内涵,提高思想认识,提高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建立工作交流和定期通报制度,实时督导检查工贸行业风险较高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强化督导推动《意见》落实。

二、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一)明确目标任务,严格目标考核。一是要严格按照《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郑安监管〔2016〕54号)文件要求,强化监管措施,努力完成以下目标和任务:在2016年达标创建的基础上,力争2017年年底前70%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有效运行;二是坚持达标情况与全年目标考核挂钩。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年底未完成70%以上达标任务的,每少10个百分点扣除0.5分。

(二)强化工作措施,推进达标创建。一要抓摆位,持续改进。通过多种形式,提高企业对标准化工作的认识,推动企业自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升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能力,不断持续改进,将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工作重点,抓好落实;二要抓基层,全员参与。充分发挥班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素质,以岗位达标推动企业达标;三要抓典型,示范引领。要选树标杆,以此带动更多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发挥市属以上企业和大型企业的表率作用,积极主动开展标准化建设;四要抓监管,执法推动。把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分级分类监管重要依据,有针对性地确定执法检查频次和处罚尺度。对未开展标准化建设的企业,加大执法力度,实施重点监管,对非法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按规定上限处罚,以执法推动创建;五要抓考评,提升质量。建立严格的考评工作机制,加强对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评审人员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标准化建设“回头看”,检查企业全员参与创建、全员岗位达标、持续改进等情况,督促企业不断提升建设质量。

三、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一要持续抓好《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173号令)贯彻落实。督促企业落实编制隐患排查标准清单、建立信息台账等6项责任,履行组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立项审核、评估认定、登记建档、督导督办和验收确认等5项职责,落实企业“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经理月排查”机制,确保一般隐患“不过夜”、重大隐患整治“五到位”。

二要抓好试点示范引领。继续开展各辖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示范试点工作,推动机制完善、制度创新、积累经验,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要推动安全监管创新。各辖区完善激励约束措施,加强市场推动和绩效考核导向作用,为实施差异化监管提供有力支撑,以用促建,不断推动安全监管方式创新。

四、深入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

在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中,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融入企业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中,使各项工作拧成一股绳,切实发挥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作用。

一要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督促辖区相关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的《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和《使用指南》转发至每一家工贸企业,要求企业参照指导手册和使用指南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责任落实到班组、岗位,确保岗位员工掌握本岗位的安全风险及相应的防范和应急措施。

二要与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相结合。把落实《指导手册》与推进标准化建设相结合,把较大危险因素的辨识管控贯穿标准化建设各环节,强化涉及较大危险因素的自评、考评监督检查,严格标准,严格把关,提升企业标准化建设质量和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三要与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督促企业找准、盯紧企业较大危险因素,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标准清单编制和信息系统功能设计等方面,将重点场所、部位和环节作为企业自查自改自报重点,实施风险等级管控,提高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四要与强化安全监督执法相结合。把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内容,持续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对未落实相关要求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监督整改到位一起。

五、突出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要拓展思路,强化措施,注重由过程治理为主向源头预防为主转变,有局部治理为主向区域治理为主转变,有人防为主向人防技防物防综合治理转变,由“单打独斗”向群防群治转变,由灾害治理向风险防控为主转变,提高专项治理工作的科学性、时效性、长效性。

一是继续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治理。严格落实《严防粉尘爆炸五条规定》等要求,紧盯粉尘防爆专项治理10大重点问题,进一步强化作业场所超过30人粉尘企业治理工作,督促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大粉尘防爆治理专项安全投入,从厂房规划建设、工艺设计布局、电气设备防爆、通风除尘、安全制度措施落实等方面进行全方位“体检”,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二是持续开展有限空间专项治理和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冶金、建材、轻工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力度,对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安全制度建立、防护设施及措施、人员教育培训、安全警示、作业管理、应急处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指导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微信号等新媒体,及时推送有限空间作业常识、事故警示及季节性作业安全提示等信息,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加大演练频次,避免盲目施救,严防事态扩大。

三是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局要求,对涉及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作业场所或有快速冻结装置的涉氨制冷企业事故隐患整改情况检查验收,制定验收方案,成立核验组,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彻底消除作业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的两类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提升企业液氨使用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四是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各辖区要结合实际情况,针对冶金煤气、高温熔融液体等属地企业的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工作。要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措施,彻查隐患问题,对非法违法行为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责任追究“四个一律”措施。

五是继续配合做好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部署,配合牵头单位,继续做好钢铁、水泥、玻璃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督促各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严格落实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要求,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到位,全面提升行业安全基础,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六、进一步强化工贸行业专题业务培训

要广泛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实现我市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人员全覆盖。各辖区也要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监管的业务能力,加强队伍建设。特别是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对员工实施规范性、常态化培训。

一是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专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1期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人员《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专题培训班,重点讲解粉尘防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冶金煤气等专项治理有关法规标准、现场执法重点等,持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业务素质,使其能够掌握专项治理重点,到企业知道查什么,怎么查。

二是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专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1期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人员《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专题培训班,重点讲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的《〈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使用指南》,提高各类安全监管人员辨别作业场所较大危险因素的能力。

七、加强安全生产社会信用评估体系建设

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18个部门制定出台的《关于印发<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001号)要求,建立多层级、跨部门安全生产领域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企业及有关人员采取“四个一律”惩戒措施:对列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在投融资、保险税收、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土地出让等方面一律给予限制;对发生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一律上网公示并通报上级公司;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一律实施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中介机构一律实施行业禁入。全面推进我市工贸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八、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监察

制定并实施安全监管执法计划,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各项执法措施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总局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省局制定),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推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工作规范,安全检查执法要做到见问题清单、见处罚指令、见责任人签字、见整改结果、见复查验收。实行异地执法、联合执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停止供电以及查封、扣押、取缔等措施,依法打击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

九、加大督导督办通报公告力度

建立督导督办通报公告制度,定期通报各辖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治理、达标创建等情况,表扬工作部署及时、推进迅速、措施扎实、成效明显的辖区,预警提示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辖区,并跟进督促落实。对事故多发辖区和企业进行约谈和专项督导。实时利用新闻媒体或公告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报道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的总体情况、典型案例、取得的成效等,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效果。

十、筑牢工贸行业基层基础

一要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局党组各项要求,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理念。强化业务学习,通过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加强作风建设,改进监管监察工作作风,坚持“四不两直”等工作方法,严防督查检查中走马观花、浅尝辄止等表面文章,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实效性。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有关规定,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要建立完善企业基础数据库。在去年工贸行业普查登记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彻底摸清并掌握我市工贸行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地址、规模、种类、从业人员、生产工艺、达标创建、“三同时”落实等),建立基本数据库和基础信息管理台账。同时,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层层建立基本数据库,并适时更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提高安全监管的针对性、时效性。

三要强化技术手段支撑保障作用。支持企业建立总工程师制度,强化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严格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查、实施和监督,严格主要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鼓励企业购买安全技术服务提高管理,鼓励小微企业安全技术托管,鼓励培育“安全志愿者”开展企业互助互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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