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5619/2017-0005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畜牧局 | 关 键 词:通知,畜禽养殖污染 | |
文 号:新密牧字〔2017〕32号 | 成文日期:2017-04-06 | 发布日期:2017-04-0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畜牧局
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市打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畜牧站,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2017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问题,现将《2017年度全市打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密市畜牧局
2017年4月6日
2017年度全市打赢畜禽养殖污染
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7〕31号)等系列文件精神,为打赢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以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为基本途径,加快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分散收集,集中处理”的有效模式,积极开展绿色生态畜牧业省级示范场创建活动,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利用,持续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持续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制化管理、产业化发展、市场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取得新进展。
(二)目标任务。2017年9月底前完成禁养区内规模畜禽养殖场户的关闭搬迁工作;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粪便综合处理利用设施配套率达到68%以上;创建省级生态畜牧业示范场1个。
二、重点工作
(一)扎实推进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关闭搬迁。4月20日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召开辖区畜禽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会议,制定并下发工作方案,统一部署禁养区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工作,完成辖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基本情况统计,列出每个养殖场(户)关闭搬迁时间节点。对养殖场(户)建筑、设施和畜禽存栏情况要逐户调查,逐项核实。对达到省政府规定的养殖规模标准的25家畜禽养殖场,7月底以前全部关闭搬迁完毕。其余264家养殖场(户),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关闭搬迁任务。
(二)加强粪便综合处理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督促畜禽养殖场(户)对畜禽养殖设施、设备、工艺进行升级改造。根据养殖规模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污水和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粪污进贮粪场后要用塑料薄膜或塑料棚布进行覆盖,减少气味散发和蚊蝇滋生。有条件的养殖场(户)要购置清粪车,及时清运粪便,不乱堆乱放,保持周围环境干净整洁。要加强治污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最大限度地实现废弃物综合利用,禁止污染物排放。双洎河流域的乡镇(办),要把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综合治理纳入年度工作目标,集中各类政策项目,鼓励现有规模养殖场户配套建设粪便污水处理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养殖场户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好环评报告或备案。
(三)大力开展生态畜牧业示范创建活动。重点抓好省级生态畜牧业示范场创建活动。乡镇(办)要按照郑州市2017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和2017年省级生态畜牧业示范场创建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通过认真谋划,大力宣传,积极组织,认真指导,全力服务,加大创建力度,积极构建生态循环绿色发展方式,探索种养结合绿色发展机制,开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形态,力争今年全市再创建1个省级生态畜牧业示范场。
(四)大力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模式。各乡镇(办)要因地制宜,合理调整畜禽养殖结构、空间布局和发展规模,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一要打造种养结合小循环主体。鼓励规模养殖场开展种养结合,建立小循环主体,形成生态循环链,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二要培育种养结合区域循环主体。立足于小循环主体,有效整合产业链、要素链、利益链,建立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专业合作社为纽带的现代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形成“畜牧龙头企业 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生态循环链,实现一定区域内的“资源—废弃物—再生资源”产业循环。三要培育打造种养结合市域大循环主体。在市域范围内,统筹优化畜牧业产业布局,通过植物生产、动物转化、微生物还原的循环生态系统,推进种养结合,实现地域范围内的复合式循环。通过建立以企业为单元的生态小循环、以示范园区为单元的生态中循环、以市域为单元的生态大循环,让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成为推进现代生态畜牧业发展的突破口。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畜牧局成立了“打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并将全市畜禽粪污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纳入2017年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建立工作台账,强化对全市畜禽粪污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协调领导。各乡镇(办)要抓紧组建“打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将全市畜禽粪污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纳入2017年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建立工作台账,强化对全市各地畜禽粪污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协调领导。
(二)加强督导督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责任,对未按时报送相关资料、隐瞒不报或少报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的,违规新建养殖场(户)或拆除后死灰复燃的养殖场一个月内未制止、未报告的,治理工作不力或在治理过程中监管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禁养区规模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和畜禽粪污综合处置设施配套建设情况实行周报制,请各乡镇(办)每周五报送本周任务完成进度统计表,每月报送汇总情况。
(三)加强宣传引导
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宣传禁养区规模养殖场户关闭搬迁、粪污处理利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有关要求,争取广大养殖场户的理解支持。认真解读好政策导向,增强养殖业主依法开展环保设施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调动养殖场户配套建设畜禽粪便综合处理利用设施的积极性。要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共同推进生态畜牧业建设。
附表:1.2017年度打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分解表
2.打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责任分工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