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7年城乡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3533/2017-0005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综合
文    号:新密政办文〔2017〕9号成文日期:2017-04-06发布日期:2017-04-11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7年城乡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2017年城乡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做好2017年全市城乡就业工作,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2017年城乡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郑政办文〔2017〕1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城乡就业工作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研判就业形势,明确目标任务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当前,全市就业形势总体平稳,但随着经济增长由高速向中高速转换以及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城乡就业工作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为: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就业群体数量持续增加,就业总量压力依然不减;“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贫困人员需要有效帮扶;在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部分行业企业的失业风险加大。

总体目标任务是:实现新增城镇就业人员7000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1400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00人),新增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13500人;创业培训1210人(其中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400人)、失业人员技能培训1600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8600人;农民工返乡创业700人、返乡农民工创业辅导4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因上级政策正在调整,待政策明确后再行分解确定目标任务。

二、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探索建立“互联网 ”服务平台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两项计划。针对高校毕业生特点,扎实组织开展就业服务,继续举办“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努力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贫困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中。

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采取技能培训、推荐就业、政府托底安置等方式,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做好对《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就业困难人员对象范围的通知》(郑人社就业〔2016〕21号)宣传和落实,做到将确有所需的就业困难人员全部纳入认定范围,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全部享受帮扶政策。做好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认定管理。积极应对失业风险,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和调整产业结构失业人员、化解产能过剩分流人员的安置工作。

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保障机制,提高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探索运用“互联网 ”建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就失业登记、就业帮扶、技能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工作的动态更新、服务对接以及大数据分析。

三、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不断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创新公共创业服务资源配置方式,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大力推进创业孵化园区建设,支持在产业集聚区等各类园区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整合现有存量资源,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实施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扶持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新兴产业,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厂(店)。对于社会力量新建或整合社会资源改造建立的创业孵化园(含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经市人社、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认定,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4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所需资金由市财政从创业专项基金中承担;积极鼓励申报郑州市创业孵化示范园区(基地),申报成功的由郑州市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残疾人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内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万元。

贯彻落实郑州市创业联盟互评机制和考评制度,每年对优秀创业孵化园区(平台)和优秀创业示范项目(公司)进行表彰,突出服务质量和示范效果,形成以创业园区(平台)推动创业市场良性发展。

四、落实政策抓好基础,重点支持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

全面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政办〔2016〕69号)和《中共新密市委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新密发〔2017〕1号)精神,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创业服务和政策、资金、场地等方面的支持。年底前,建成1—2个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孵化基地)、重点培育3—5个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

做好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合理退出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郑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新的培训补贴标准(汽车驾驶员培训补贴标准按五级/初级工执行)。依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结合市场需求科学设置专业,坚持就业创业导向,突出培训的有效性、针对性,积极开展“三单联动”技能培训,推岗就业、送岗位下乡活动,降低农民参加培训的成本,方便农民就地就近参加培训,全面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

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新建5个乡镇人力资源分市场,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人力资源分市场配备信息平台网络设施,所需资金按照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解决;健全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就业服务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充分发挥村级兼职劳动保障协管员的作用,构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平台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强化责任,落实制度,认真做好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完善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和企业用工信息库。

五、聚焦扶贫攻坚任务,扎实推进就业扶贫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委农村工作暨脱贫攻坚推进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郑发〔2016〕3号)提出的“两年攻坚脱贫、后续巩固提升”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对精准就业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转移就业脱贫攻坚联系机制,确保转移就业脱贫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2017年实现脱贫攻坚任务的目标圆满完成。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强化帮扶措施,使有意愿有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加速转移,使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

全面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就业援助计划,切实落实扶持政策,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依托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服务平台,实施定点服务和上门服务,主动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技能培训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加强媒体宣传,引导、鼓励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自主创业、增收致富。加强信息对接,对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台账实行定期更新、动态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清晰可查。

六、持续做好“三单联动”技能培训,提升创业就业技能

以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拆迁失地农民和煤炭重组下岗人员为重点,开展用工求职意向专项调查,准确把握企业岗位需求订单,动态掌握就业人员名单,为制定精准培训菜单提供决策依据。

进一步总结完善“三单联动”培训工作经验,严格培训程序,建立培训档案,突出培训质量,保证培训效果,分批次、分层次、分类别强力推进“三单联动”培训,力争每个有培训意愿的人员都能接受一次免费培训。加强培训与现场推岗就业活动的衔接,做到培训一期、举办一场、上岗一批,实现用工招聘、上岗培训、推荐就业一条龙。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强化目标责任落实

城乡就业工作是一项事关发展和民生的重大战略,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省、郑州市的指示精神和具体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健全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城乡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加强部门联动,促进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立足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实践,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统筹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农村就业脱贫工作,加大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指导和支持,确保全市就业局势稳定,创业氛围更加浓厚,以更加辉煌的成就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件:2017年城乡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2017年4月6日

附  件

2017年城乡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

城镇

新增

就业(人)

失业

人员

再就业(人)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

创业

培训

(人)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

农民工返乡

创业

(人)

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人)

再就业
培训
(人)

城镇
登记
失业

(%)

合计

7000

1400

600

1080

13500

700

8600

1600

≤4

米村镇

140

20

12

60

790

30

600

袁庄乡

140

20

12

60

390

30

200

牛店镇

140

20

12

60

870

30

600

平陌镇

140

20

12

60

870

30

600

超化镇

150

30

13

60

1580

30

900

大隗镇

140

20

12

60

1340

30

850

苟堂镇

140

20

12

60

1260

30

750

刘寨镇

140

20

12

60

950

30

600

曲梁镇

150

30

13

60

1580

30

900

白寨镇

140

20

12

60

1260

30

850

岳村镇

140

20

12

60

790

30

500

来集镇

140

20

12

60

1190

30

700

城关镇

140

20

12

60

560

30

500

尖山风景区

30

5

2

60

70

5

50

西大街办事处

1000

215

60

60

80

280

青屏街办事处

1600

350

160

60

95

650

新华路办事处

1600

350

160

60

95

550

矿区办事处

930

200

60

60

35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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