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15948/2017-0018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规划计划 | |
发布机构: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工作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12 | 发布日期:2017-04-1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是食品药品监管战略发展的关键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守“一个底线”(食品药品安全无事故),突出“两个重点”(示范创建和党的建设),强化“四项建设”( 队伍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深入探索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新常态,打造具有新密特色的食药监管品牌。
一、以“双创双建”为抓手,严保食品药品安全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相关标准和方案,主动结合监管职能职责,将示范创建延伸至“四品一械”范畴,以点带面深入推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着力做到以下五个方面:
(一)力量下沉打牢监管基础
1.加强基层所规范建设。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简政放权,重心下移,明确“五化”(网格化、程序化、痕迹化、常态化、信息化)监管要求,落实监管责任,统一执法内容、程序、标准和纪律,量化自由裁量权,下沉“日常监管巡查、行政许可检查、抽检、案件办理、突发事件发现上报、受理举报投诉、从业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等职责到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不断规范基层运行机制,真正构建起行政管理、监督执法、技术支撑、基层服务“四位一体”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实现强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100%。
2.充实监管执法力量。调整现有队伍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将人员、装备、资金、执法权限等向基层一线倾斜,培养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基层监管执法队伍。积极聘请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加强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收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和质量动态信息,报告有关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情况,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反馈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的意见和建议,构筑社会共治的监管网底。
(二)聚焦主业抓好市场监管
3.尽职尽责,保障餐饮食品安全。对餐饮服务环节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应评定的餐饮服务单位量化评定率达到并保持100%,信息公示率达100%。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评定为优秀的全年至少检查1次,评定为良好的6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评定为一般的4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其中学校食堂全年检查2次以上。餐饮服务单位“两证”(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巩固保持原有5条餐饮示范街,新增创建餐饮示范街2条,每条街树立餐饮示范店10家。继续开展“明厨亮灶”工程,确保年底前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达标率100%,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达标率60%。加强互联网餐饮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管,深入开展医疗机构、建筑工地、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的餐饮服务单位专项检查。加大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导力度,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工作部署,扎实做好相关工作。鼓励餐饮企业进行燃煤火炉清洁能源改造,配合做好露天烧烤摊点的清理整治工作。要开展实施好餐饮单位“气代煤”“电代煤”双代工程和“互联网 明厨亮灶”工程。对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聚餐厨师培训1次以上,农村聚餐厨师健康体检1次,公开农村聚餐厨师备案、体检、培训信息,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80%以上。联合相关部门加强餐饮夜市治理工作,根据《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规范餐饮夜市开办程序、经营秩序及商户经营行为。全年举办食品从业人员知识培训60期。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团深入基层“送知识、送安全”。
4.积极作为,确保流通市场稳定。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实施信用等级评定,对守信经营者每季度日常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对警示经营者每季度日常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对失信经营者每季度日常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对严重失信经营者实行惩戒淘汰机制,不纳入正常日常监督检查范围,要加强后续监管,对继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依法从重处罚。树立诚信经营食品安全示范店50家。强化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20号令)。重点开展乳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等高风险食品专项执法。强化经营环节鲜活水产品及生鲜牛羊肉专项检查。巩固深化校园周边小食品专项整治成果。
5.再接再厉,严格把控生产源头。对食品生产企业,按照《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的规定,参照上年度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确定风险等级,风险等级由低到高分为A、B、C、D四级,根据风险等级确定年度日常监督检查频次,A级不低于1次, B级1-2次、C级2-3次、D级3-4次。树立“示范药店”10家。继续抓好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大桶水、食用植物油、食用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监管。开展高风险食品企业、食品工业园区、小作坊集中区、地方传统食品聚集区的食品安全专项治理,重点防控“两超一非”、微生物超标、食品塑化剂、苯并芘等食品安全问题。
6.落实有力,持续药械监管力度。对药械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实施三级监管的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两次(至少进行一次全项目检查),对整改企业跟踪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直至企业整改到位;对实施二级监管的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两次,对整改企业跟踪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直至企业整改到位;对实施一级监管的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覆盖率100%。加强药品从研发到使用全过程监管,生产企业以中药材前处理和提取为监管重点,经营企业以温湿度监控、冷链管理和进销渠道为监管重点,加大特殊药品生产经营管理力度。继续开展实施和执行GMP、GSP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自制制剂监管,开展医疗机构制剂监督检查。对无菌植入类、定制式义齿、避孕套、体外诊断试剂等重点企业(环节、重点品种)进行专项检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购销渠道专项检查,对美容机构使用无证产品进行集中整治。强化注射剂、疫苗、生物制品等冷链药品及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加强对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指导,加大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的收集、报告力度,提升对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数据分析能力,不断促进公众使用药械化妆品安全性。加大违法广告监测力度。
(三)统筹兼顾强化防控应急
7.加大食品药品抽检力度。制定抽检计划,进一步明确抽检品种、批次、项目、任务等,定期公布抽检结果。落实国抽、省抽、市抽后处理工作,围绕重点种类、重点品种,突出本地性、节令性制定抽检计划,以各类风险因素和高风险食品为重点,拓展监督抽检覆盖面,提高风险检测有效性,将日常消费食品中的农药兽药残留、添加剂、重金属污染等纳入检测范围。餐饮服务环节计划全市完成米、面、油等大宗食品抽检200批次。流通环节,计划抽检水果、蔬菜等食用农产品240批次,抽检覆盖学校周边、大型超市、批发市场等重点环节的肉制品、酒类、豆制品等重点商品700批次(含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结合国家、省、市局抽检工作计划和我市的实际,重点做好上级抽检配合,并对国抽、省抽、市抽没有覆盖的企业、小作坊和不进入流通市场销售的企业实施生产领域监督抽检,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对专项检查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对企业的原辅材料进行监督抽检。食品药品检验所分批展开已通过的食品27个产品54参数及药品18个参数的检验项目,计划完成基本药物专项抽验流通使用环节25批次,生产环节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检。抽检药品75批次。充分运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等数据信息,对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及时提出并公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警示。严格落实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要求。
8.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健全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和舆情网络体系,完善跨区域、跨部门应急协作与信息通报机制,形成上下贯通、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开展多项目联合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实战处置能力。督促指导食品药品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建立隐患排查、事故防范、应急报告等工作制度。
9.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 政务”,及时公布行政许可、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责任追究等信息,认真回应社会关切,提高食品安全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服务的响应能力。加强舆情监测与评判,做好热点焦点解读,引导公众客观、理性看待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四)坚定不移规范依法行政
10.以法规制度为核心抓好法治建设,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程全纪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重点针对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梳理研究,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做好局机关规范性文件自查清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审查率、备案率、合法率达100%。开展好行政处罚、行政审批案卷质量评查活动,着力推进执法主体用语、程序、文书、手段、责罚、管理“六个规范”。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从企业、执法人员、群众等多个层面开展宣传教育培训。
11.修订和完善食品经营行政审批工作标准、管理标准、质量标准,实现“权力要素、审批流程、裁量准则、服务方式”标准化。实施网上申报、限时受理和办结,实现行政审批全过程的电子化运行和电子效能监察。
12.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范围,加强对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等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每年对局属各办案部门开展执法监督不少于2次。每年组织开展对行政处罚案卷的专项评查1次,对不合法的案卷坚决予以纠正,如因人为原因造成行政处罚被复议机关或者通过诉讼撤销的,取消相关办案部门年度评先资格。做好重大案件回访登记及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13.要不断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最大限度地遏制和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结合政风行风监督员和公众满意度测评,依法查处关乎群众利益的各项违法经营行为;要坚持“重典治乱”原则,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出快手、下重拳,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的违法行为。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重点查办行业“潜规则”。
(五)持之以恒争取社会共治
14.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协调指导作用。继续推进企业自查、监管部门检查、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隐患排查、督导检查、市纪检监察部门责任倒查、监管部门和企业责任约谈的一体化“五查一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一月一督查、半年一考核、一年一评定”制度。进一步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重大问题调研,创新督查考评方式,制定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考评细则,不断增强各部门、各单位抓食品安全的自觉性。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出台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权责清单、职责界定、考核评议、责任约谈、责任追究、表彰奖励等系列制度。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加强乡镇政府、办事处食品安全委员会和日常办事机构建设,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15.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快建立农村和城市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志愿服务工作。鼓励食品药品行业自主组建行业协会,制定行规行约,促进自律互律,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与媒体的沟通协作机制,发挥媒体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完善投诉举报奖励机制,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路径。推动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16.健全宣传普及工作机制,将食品药品安全重要法律法规纳入宣传的重要内容,鼓励广播电视、报纸杂志、门户网站等开通食品药品安全专栏,运用微信、微博、手机应用等新媒体手段,加大公益宣传、科普宣传和正面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完善宣传手段。加快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围绕重点工作,同步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二、以党建工作为统领,全面推动追赶超越
要深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完善纵合横通的党建新格局,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动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17.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结合大讲堂、大讨论、集中学习等活动形式,动员机关党员干部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为主要任务,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追究和责任考评督查等工作机制,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水平。积极推进创新型党组织建设,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破解难题,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应对复杂局面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18.落实治党管党政治责任。构建明责、履责、督责、评责、问责“五责”联动体系,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选人用人等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进一步落实局党组定期听取汇报制度,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积极强化党内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继续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内选举、党内民主决策、党内民主监督、党员定期评议等制度,畅通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发挥主体作用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9.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紧盯不放违反中央八项禁止性规定等情况,把纠正“四风问题”往深里抓、实里做,切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特别对重点岗位、重点事项进行廉政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纪律规矩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多层次多途径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廉政提醒活动。
20.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继续开展好“两学一做”及市委规定活动,锤炼党员党性修养,切实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开展好党课教育、党员主题日、新老党员谈入党感受、精神文明创建等活动,不断创新党员干部队伍教育和管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做好党员民主评议。注重从基层从一线发展党员,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队伍建设。弘扬正气,强化典型引导,持续推出工作亮点和正面典型,增强比学赶帮超的进取意识。
21.健全完善群团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积极发挥机关工会、妇女组织的作用,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体能拓展训练,倡导机关党员义务植树活动,推介机关“最美家庭”,引导积极参与全市运动会、健身比赛等,以党员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和谐理念贯穿于机关各项文化娱乐活动中,努力营造内容健康、形式活泼、时代感强的机关文化氛围。
三、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任务落实掷地有声
22.加强能力建设。2017年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提升年”,扎实开展大学习、大交流、大培训、大比武、大考核“五大”系列活动。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分期举办培训班,全员参与培训。通过强化对日常办公技能、业务素质、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案件处理、文书制作等内容的学习,重点提升基层监管人员依法监管和业务水平,不断提升干部职工队伍专业化水平。开展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局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不得少于2次,全员培训不少于4次。各基层所自行组织的学习每月至少1次。总体确保人均参加各类培训时间不少于60个学时。
23.严肃工作纪律。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签到制度、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强化督查管理,开展对工作效能、纪律作风等的明察暗访,对不遵守纪律的干部职工要从严问责,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做好本职工作。
24.强化绩效考核。对全年各项任务目标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各责任科室(基层所),定责到岗,定岗到人,按月明确工作计划、工作进度、工作标准,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链条。认真执行“月总结、月考核、月考试”制度。组织实施机关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要求,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探索建立以“职责明晰化、工作规范化、管理精细化、考核数字化”为核心内容、以科室(基层所)为单位的的绩效考核方式,将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干部使用结合起来,同干部的切身利益挂钩,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履职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促进机关各项工作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