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7300/2017-00023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业务信息/土地供应计划
发布机构:新密市国土资源局关 键 词:国土资源,能源,土地,规划,计划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3-22发布日期:2017-04-1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密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17年3月22日

 

新密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新密市城市总体规划》、《新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按照依法依规管理、节约集约用地基本要求,坚持城乡统筹、节约集约、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原则,不断完善保护资源和保障科学发展的新机制;通过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引导市场需求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保护资源水平,强化保障发展能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二、计划指标

 2017年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01.1809公顷。

其中,商服用地17.231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5.73%;工矿仓储用地135.623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45.02%;住宅用地125.662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41.7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2.6635公顷,占供应总量的7.52%。

三、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要严格按照《新密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严格落实单宗房地产开发用地面积不超过105亩的规定,控制单宗房地产用地建设用地规模和容积率小于1的供地行为。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国家、省、市及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四)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场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

(五)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六)严格按照各产业聚集区、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从严从紧控制开发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

(七)严格规范建设用地供应,切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

四、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市国土、规划、房产、建委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对项目办理土地供应涉及相关手续应予以充分支持,以保障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顺利完成。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产业聚集区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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