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4237/2017-0002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惠济区古荥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政务,工作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14 | 发布日期:2017-04-1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古政〔2017〕28号
惠济区古荥镇集贸市场治理指挥部 “双迎攻坚”工作方案
2017年是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届满重创之年,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央和国家的考评验收和复审工作,按照《惠济区集贸市场治理指挥部关于印发<惠济区集贸市场治理指挥部“双迎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市治办〔2017〕1号),现将古荥镇集贸市场治理“双迎攻坚”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郑州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惠济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考评验收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双迎攻坚”总体方案》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全市集贸市场环境,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考评验收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
古荥镇内各类集贸市场(含建材、果品、农产品、日用品及批发)。
(二)整治重点
文明城市治理标准:(1)运用多种形式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宣传;(2)开展诚信经营宣传,有创建文明市场、文明商户等精神文明创建方面内容和评选结果公示(每季度1次);设置与环境相融合的“遵德守礼”提示牌;(3)商品按类分区,标识醒目清晰;(4)设有公示栏、公平称、投诉受理处及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5)各种制度健全落实规范(含市场管理制度、食品索证索票制度、蔬菜检测制度、肉品监管制度、食品质量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6)柜台、摊位摆放整齐有序;商品上架销售;无占道、超出摊位和落地经营;(7)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无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8)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9)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争吵谩骂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无乱设广告牌现象;(10)集贸市场内设有公共厕所(不低于二类),公厕设施齐全,规章制度健全,有专人管理,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有文明提示语;(11)门前责任制落实,车辆管理有序,无违章停车现象;(12)从业人员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无强买强卖现象;(13)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卫生城市治理标准:(1)有卫生管理制度,并张贴上墙;有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实时检测并公示;(2)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活禽销售设立相对独立区域,隔离屠宰;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3)食品摊位持有相关证照,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有健康证;食品销售有防尘、防蚊、防鼠设施;(4)有垃圾箱(房、池);经营摊点备有垃圾收集容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设置不低于二类标准;(5)有专人保洁;地面整洁,无垃圾积存;垃圾清运及时;(6)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尺寸达标,完好无破损;内容合理并定期更换;室内防鼠、防蝇、防蚊设施齐全,无破损。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集贸市场治理效果,按照中共惠济区委办公室、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济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考评验收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双迎攻坚”总体方案》等文件通知的任务安排,成立古荥镇“双迎攻坚”集贸市场治理指挥部,镇纪委书记赵合龙任指挥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刘进及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郑朝阳任副指挥长,镇市政环保所牵头,大河路分局、古荥工商所、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安监办、镇经济统计办、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人及相关行政村村委会主任任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市政环保所,市政环保所所长徐继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如下:
1.镇市政环保所。牵头组织、协调市场治理检查督导工作;负责方案的拟定和标准的细化及考评工作;负责督促市场搞好场内环境卫生和经营秩序管理,提高市场诚信、文明程度;负责市场日常监督管理;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负责指挥部办公场所、办公车辆、办公用品等后勤保障工作。
2.镇经济统计办。做好职责范围内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受理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举报投诉,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参与市场专项整治督导。
3.大河路分局。做好职责范围内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协助处理市场内食品安全、侵犯知识产权、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市场周边车辆停放的规范和违章停放车辆清理,参与市场专项整治督导。
4.古荥工商所。做好职责范围内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受理消费投(申)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负责市场主体资格的确认和索证索票、市场监管、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打击假冒伪劣和侵权行为;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督促检查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查处市场内计量违法、违法生产活动和打击假冒伪劣等行为,参与市场专项整治指导。
5.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做好职责范围内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分类监管工作;负责市场内餐饮业食品安全的量化分级监管和集贸市场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工作,参与市场专项整治指导。
6.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做好职责范围内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健康教育知识普及和健康从业岗前培训,参与市场专项整治督导。
7.镇农业服务中心。做好职责范围内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市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工作,参与市场专项整治督导。
8.镇安监办。做好职责范围内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市场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市场专项整治督导。
9.古荥村。成立相应组织,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摸清本辖区市场基数,建立市场花名册和市场存在问题整改台账,负责本辖区内市场的具体整治工作,整治方案和工作开展进度及时上报镇集贸市场治理指挥部办公室。
四、时间安排
按照我市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考评复审工作要求,镇集贸市场治理指挥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3月份):各相关单位成立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好调查摸底,建立问题台账。层层动员,着手开展治理。
(二)迎接省考评验收阶段(3月至4月):采取集中行动,全面开展治理工作。对照问题台账,紧盯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一整改销号。通过采取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形式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在自查的基础上,逐级组织考核,确保顺利通过考评验收。
(三)迎接考评复审阶段(5月至11月):国家考核组将对我市进行全面暗访。各单位、各部门要下大力气,再掀治理工作新高潮,以最佳的状态迎接考评复审,确保高标准通过。
(四)巩固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强化治理效果,巩固工作成果,建立完善各项长效机制,根据工作实绩进行通报表扬。
五、工作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镇党委、镇政府同意安排部署,制定本单位具体推进实施方案,组织强有力的专职队伍,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集中精力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市民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放心、和谐文明、诚实守信的购物环境。
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5日
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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