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749/2017-0001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白寨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通知,安全用水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27 | 发布日期:2017-04-1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各企业、各取用水户:
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及新密市政办文〔2015〕2号文《关于成立新密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要求,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精神,为做好我镇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切实保障我镇群众饮水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人及责任分工
饮水安全事关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各村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始终把供水安全保障工作当作第一要务,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严密部署,制定措施。把责任落实到人,建立管理责任制,落实好管理职责。
二、明确饮水安全工作的管理责任
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为村级,镇农办对辖区内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售水户,承担指导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农村人畜饮水工程管理主体为受益村,各村要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引供水管道的日常维护、水表的爱护等。各村和售水户要制定突发事件及应急预案,如发生影响工程供水事件,要迅速、及时处理。对发生的水质污染、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事件的,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启动应急预案。
三、严格取水管理,确保群众用水安全
根据新密市水务局《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实施水资源管理》的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新密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利用财政投资建设并运行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实施水资源管理,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和水生态环境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一是全镇所有已建饮水工程、售水户,必须对供水水质每半年化验一次(化验报告交镇农办),检查是否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确保供水安全。二是各取用水户要依法经营,按章办事,取水必须经过许可,用水必须安装计量设施。三是对企业供水的饮水工程和卖水户必须在水价中按标准加收水资源费,每月底对卖水量统计一次,上报镇农办,并依法按时足额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水资源费。四是未获得取水许可的饮水工程、售水户,要积极主动地与镇农办和市水务局联系,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水质化验报告),办理取水许可证,获得取水权。
四、保障措施
1.成立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镇长王红波任组长,副镇长李瑞彬、裴万欣任副组长,镇农办、环保、安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办。
2.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积极推进节水型社区、节水型校园建设,限制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发展。
3.严格河库监督管理,严禁企业私自向河库排污,严格水源地保护。
4.根据市政府2017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严厉查处私自开采地下水行为,对5月底后仍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取水工程(包括企业、卖水户),函告市水务局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并配合公安、环保、水务等部门进行关停和封闭。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