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河湖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747445745/2017-0110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新密市岳村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工作
文    号:岳政〔2017〕30号成文日期:2017-04-15发布日期:2017-04-15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岳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河湖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村,镇直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豫政〔2017〕2号)、《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河湖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豫水政监〔2017〕4号)和《郑州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河湖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郑水[2017]135号)及《新密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河湖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新密水〔2017〕15号)精神,加大河湖执法监管力度,维护河湖安全,决定开展2017年河湖执法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河湖执法检查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突出重点,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务求实效。

二、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单位在执法检查活动中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要一查到底,做到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进一步加大水法规宣传力度,适时对执法检查活动的成效、典型水事违法案件的处理结果进行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提高干部群众对贯彻水法规的认识度和守法的自觉性,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总结经验,提高水平。镇直各有关单位要以此次执法检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健全执法制度,提高执法监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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