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7386/2017-0003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 键 词:政务,工作
文    号:新密农发〔2017〕26号成文日期:2017-04-17发布日期:2017-04-17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的通知


新密农发〔2017〕26号


中共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党组


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的通知

 


委属各科室、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有效治理“庸、懒、散”等不良现象,树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现就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重申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执行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工作纪律是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直接反映本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面貌、工作态度,关系到全系统的整体形象。近期以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工作纪律等问题的明察暗访已成为常态化的工作,对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除责令整改外,也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虽然农委系统


干部职工在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工作纪律等方面已有明显改进,但个别单位及工作人员政治敏锐性不强,依然我行我素、不同程度的存在庸、懒、散、漫等问题,损害了委系统的良好形象。在当前全市上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快推进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委系统干部职工必须认清形势,深刻认识严肃工作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作为事关全委形象、事关个人形象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端正的工作态度、出色的工作能力、优良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职,高质量、高效率、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从根本上解决纪工作律不严、工作作风涣散、服务环境不优等问题。

二、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一)严格请销假制度。工作时间外出开会、办事,一般同志要向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向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要向委主要领导说明情况,说明公务内容、去向及返回时间,经许可并报委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外出公务,同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打招呼,私自离岗外出。凡未按规定做出说明或打招呼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因病、因事请假要严格按照程序和批准权限请销假,并将请假条报纪检监察室备案。委领导因公外出或因病、因事请假,需向委主要领导请假;机关各科室、委属二级机构负责人因病或因事需要外出,必须根据情况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请假,科室一般工作人员需要向科室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请假。请假1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及以上由委主要负责人批准,上班后要及时销假。凡无故不上班者,机关工作人员按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和问责,事业单位人员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签订的用工合同执行。

(二)严格规范办公秩序。系统干部职工要按规定时间按时上下班,坚决杜绝迟到、早退现象。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工作时间离岗、串岗、脱岗聊天;严禁工作时间炒股、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以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内容;严禁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以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及节假日执行公务时午间饮酒(本市行政区域以外来客的接待、重要外事和招商引资活动除外,但须经委主要领导批准)。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不准酗酒。在非禁酒时间和场合,要提倡文明饮酒、适量饮酒,以免影响有关紧急或突发事件的处理。

(三)严格规范公车管理。不准将公车用于探亲访友、接送子女亲属、个人迎来送往等非公务活动;不准驾驶公车进行度假、旅游等休闲娱乐活动;不准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公车用于非公务活动;不准出租、出借公车供个人办私事使用;不准将公车停放在宾馆、饭店、商场、洗浴中心、歌舞厅等公共场所和休闲娱乐场所;严禁各级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借用公车办私事。节假日期间,公车一律封存停驶,有特殊公务活动需要使用公车时,必须向分管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出车,公务活动结束后,车辆要及时返回封存。委领导和机关各科室、委属二级机构负责人要以身作则,模范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委办公室对驾驶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教育,加强管理,确保不发生公车私用现象。

(四)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与会人员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不准缺席。确有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参会的,必须提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会议期间,自觉维护会议秩序,同时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震动状态,严禁在会场上接打电话、交头接耳、大声喧哗,不准随意进出、随意离场,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其它事情。

(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或有重大活动时,委领导、机关各科室、委属二级机构负责人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禁空岗、脱岗,值班期间遇有重要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不得置之不理或随意处置。对迟报、漏报、瞒报,造成工作失误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六)切实提高服务水平。系统干部职工要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委党委作出的决策和工作部署,要雷厉风行抓落实,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杜绝拖拖拉拉、推诿扯皮、拖延不办等现象,坚决做到服务到位、督促到位、落实到位。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做到服务热情、办事周到、言行仪表文明、回答问题耐心到位,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等不良行为。

三、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纪律制度落实

(一)严格落实管理责任。无论是委机关工作人员还是二级单位工作人员,都是农委系统的一员。无论哪一级的工作人员纪律方面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全为系统的形象。为此,机关各科室、委属二级机构必须高度重视严肃工作纪律的重要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纪律,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同时,要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制,切实加强对自己分管的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自己分管的工作人员纪律方面不出问题。

(二)建立督查监督机制。委纪律检查小组、纪检监察室要建立日常督查监督机制,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定期不定期对机关各科室和二级机构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工作纪律进行监督检查,对行政效能低下、服务质量不高、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甚至贻误工作者,初次违反工作纪律,通报批评,再次违反写出书面检查并在会议上做检查,第三次违反领导进行约谈,被市纪检委以上督查组检查通报批评的,除及时进行纠正并通报外,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视情节追究所在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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