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密市农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7386/2017-0003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 键 词:政务,工作
文    号:新密农发〔2017〕28号成文日期:2017-04-25发布日期:2017-04-26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新密市农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密农发〔2017〕28号

 

中共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党组

关于印发《新密市农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综合业务科、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现将《新密市农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4月25日

 

新密市农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深入开展,进一步促进政风行风建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经农委党组研究决定,积极参加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省、郑州市及我市纪委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四重点一稳定一保证”工作格局,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两个责任”落实为重点,以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为抓手,以评促纠,以纠促改,以改促建,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服务发展理念,自觉改进工作作风,全面履职尽责,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发展环境,为创建“四区两城”、实现“两个率先”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新密市农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春芳 农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  组  长:周朝霞  农委纪检组组长

                王卫东 农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张国平 农委副主任

高峰立 农委副主任

王宏勋 农委总农艺师

陈丽娜  工会主席

    成      员:王世鹏 党政办主任

王惠芳 综合业务科科长

李战锋 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主任

施亚臣 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站站长

朱晓卫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农委纪检监察室,王世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评议对象

(一)服务类:综合业务科、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站。

(二)执法类: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四、评议内容

1.履行职责情况;2.依法办事情况;3.勤政廉政情况;4.工作效率情况;5.服务态度情况;6.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情况。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7年3月15日—2017年4月15日)

各参评单位要及时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让广大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目的意义,调动其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本单位职责范围、管理权限、审批事项、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结时限、监督投诉方式等信息,主动作为,树好形象。

(二)征求意见(2017年4月16日—2017年5月31日)

各参评单位要按照活动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尤其是服务和执法对象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市纠风办成立专门的工作组,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公开监督举报电话(69824777)、召开座谈会、走访干部群众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建议。

(三)问题整改(2017年6月1日—2017年9月30日)

市纠风办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进行分类汇总,以书面形式反馈农委。各参评单位要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查摆出的问题和市纠风办反馈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深入剖析,切实整改提高;“一把手”围绕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开展公开承诺践诺活动,在电视台、电台、政府网站、《新密时讯》等媒体向全市人民做出公开承诺,承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转变作风的方法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具体时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参评单位要将问题整改情况形成整改报告,以书面形式于9月25日前报农委纪检监察室。

(四)民主评议(2017年10月1日—2017年10月31日)

评议活动分为市集中评议、各乡(镇)、街道分区域评议、教育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专项评议。我委各参评单位参加市集中评议,每年进行一次,时间定在10月18日。集中评议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建立由县处级领导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等共计3000人组成的评议员库,届时随机选取评议员,现场投票,第三方现场统计汇总,公证处现场公证,全程录像,并当场公布评议结果。

(五)总结提高(2017年1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要扎实做好总结提高、建章立制工作,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和评议反馈问题积极整改,并结合自身实际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把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切实巩固活动成果,形成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长效机制。在评议中名次靠后的单位,要进一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改进工作。

六、结果运用

集中评议中,被评为行政管理类前5名和公共服务类前5名的单位,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领导小组给予通报表彰;被评为行政管理类后3名和公共服务类后2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其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连续两年被评为行政管理类后3名和公共服务类后2名的单位,对其单位负责人进行组织调整(垂直管理部门由市委、市政府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被评为服务类前10名和执法类前5名的重点科室及所属机构,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领导小组给予通报表彰;被评为服务类后3名和执法类后2名的重点科室及所属机构负责人,由所在单位免去其现职,并对其主管领导进行约谈。

七、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参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端正态度,积极参与,把参与活动作为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转变作风的过程,作为树高标杆、提升水平、接受监督的过程,深入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并将整改工作贯穿整个活动始终,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强化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为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管行风”的要求,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推进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参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评议员暗示、许诺、打招呼,从事拉票贿评等妨碍评议公正性的行为。对违纪者,一经发现,坚决查处,严肃问责,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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