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386/2017-0004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 键 词:政务,公告 | |
文 号:新密农文〔2017〕14号 | 成文日期:2017-05-08 | 发布日期:2017-05-08 |
体 裁:报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农文〔2017〕14号
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关于上报2016年郑州市新农村建设人居环境改善污水处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根据《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郑州市新农村建设人居环境改善污水处理试点项目及垃圾分类处理试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郑农财[2016]22号)和《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郑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专项资金的通知》(郑财预[2016]330号)要求,郑州市财政局下达我市2016年郑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专项资金490万元,重点扶持米村镇金井沟村(金井沟村)、范村村(小庄村、南顶村),来集镇李堂村(店门村、大石桥村),
超化镇草庙村(草庙村、天洞沟村)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4个村按照要求聘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完成了污水处理项目实施方案,经过新密市农委和财政局初审,实施方案设计合理、切实可行,同意上报。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