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8098/2017-00032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业务信息/薪资标准管理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键 词:薪酬,调查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5-15发布日期:2017-05-15
体    裁生效日期:2017-05-15废止日期
关于开展2017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及有关企业:

按照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7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郑人社函〔2017〕11号)要求,今年我市将继续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企业的人工成本情况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情况(详见附件1、附件2)。

二、调查时间

本次调查的是2016年企业薪酬情况的调查,调查的时期指标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数据,截止时点指标为2016年12月31日的数据。

调查实施时间为2017年5月至6月,上报数据时间截止2017年6月13日。

三、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分两类:一是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8个行业门类(89个大类)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二是由企业支付工资的劳动者。

四、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统一使用国家依法批准的调查表和2017年新版调查软件,按国家统一抽样方案执行。各企业可自行下载企业用户版软件,网址:http://www.mohrss.gov.cn/tjdc/qyxcdc下载后各样本企业按要求填报真实数据,并对数据审核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复审,最后上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少数没有实行计算机管理的企业,到所在地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填报。

各有关单位和调查企业,数据填报汇总后将形成的数据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数据接收邮箱为:xmrsldgxk@163.com

五、调查管理

    本次调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调查方案。市局负责对各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及有关企业调查人员进行调查业务及数据分析培训,并对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企业的调查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抽查和数据复核,负责印制培训手册。

各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及调查人员负责调查的具体组织实施。按照规定发放调查软件,指导样本企业填报数据,督促样本企业按规定的时间报送数据,负责对数据质量审核。各样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员配合调查人员做好数据采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原有的企业薪酬调查软件进行了更新升级,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企业要及时下载2017年版的调查软件,严格按照指标解释,认真审核各项数据,确保企业规模、合同类型等指标填报准确无误。

(二)加强工作调度和督导。各乡镇、办事处要按照企业薪酬调查总体安排,建立工作调度制度。市局将对进展较慢的乡镇、办事处及有关企业进行重点督导,确保按时上报数据。在调查工作展开后,市局将及时通报进展情况。此项工作作为年终考评主要依据之一,对于工作不积极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重点监察。

(三)加强组织领导。今年的企业薪酬试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做好这次企业薪酬试调查工作,市局专门成立了局长虎伟东任组长、外专局局长马文杰任副组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关系科等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企业薪酬调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企业薪酬调查实施工作的协调和领导。各乡镇、办事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统筹协调,劳动保障事务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各样本企业要密切支持配合,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联系电话:0371-68508628

技术交流QQ群:193090787(新密市企业薪酬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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