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科技创新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3533/2017-00081主题分类:科技、教育/科技/业务信息/其他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科技
文    号:新密政文〔2017〕69号成文日期:2017-05-11发布日期:2017-05-17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科技创新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密市科技创新工作

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密市科技创新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已经2017年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11日

 

新密市科技创新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我市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切实做好科技创新考核评价工作,根据《中共新密市委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郑州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的工作专案》(新密发〔2016〕9号)、《中共新密市委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郑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新密发〔2016〕10号)和《中共新密市委办公室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的通知》(新密办〔2016〕41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核心战略和总抓手,建立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不断提升产业创新发展水平,增强全市自主创新能力,为全面完成我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快创新创业试验区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第三条  考核评价遵循“突出重点、激励导向、客观公正、简便可行”的基本原则,考虑乡镇、街道办事处功能定位差异、基础状况不同、发展水平高低的实际,逐步完善差别化考核评价体系,既涵盖共性工作,又突出各自发展特色。考核评价实行定量与定性、年终与日常相结合,集中考核评价时间一般安排在次年年初。

第四条  考核评价对象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景区管委。

 

第二章 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第五条  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创新投入、创新能力、创新成效、创新服务和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推进情况5个方面共40项指标。

(一)创新投入。重点考核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数额及其占GDP比重、财政科技支出数额及其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企业享受政府技术开发税收减免额等4项指标。

(二)创新能力。重点考核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型企业培育、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科技服务业发展、科技投融资机构、研发中心建设、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联盟)、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11项指标。

(三)创新成效。重点考核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和增加值、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及其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在孵企业数、技术合同成交额、当年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及发明专利授权量占专利授权总量的比重、科技成果登记数量、获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数量、市级认定龙头科技创新龙头企业等11项指标。

(四)科技创新活动及服务开展情况。重点考核科技活动组织开展、参与情况及活动成效落实情况等2项指标.

(五)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推进情况。重点考核当地党委、政府谋划推进项目的工作机制、前期谋划项目及签约情况、新开工项目推进情况、续建项目完成情况、主导产业占总建设项目的比重、项目建设环境等12项指标。

另外,对当年获得郑州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新试点企业认定、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承担郑州市级及以上重点科技项目、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研究院)组建、院士工作站认定、科技投融资机构引育、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国际专利申请等工作做为加分因素适当给予加分。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六条  考核评价工作在新密市工业经济科技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新密市工业经济科技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七条  考核评价指标的数据已纳入统计指标目录的,由市统计局负责采集、核准;没有纳入统计指标目录的,按照归口统计的原则由各职能部门采集、核准;数据汇总、排序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八条  严格统计制度,确保数据真实性。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审核相关数据,严格把关。对数据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查实,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  考核评价结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督查考评办予以公布。

第十条  考核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

优秀档次:工作能够积极主动,全力以赴,快捷高效,能够争取政策、资金、项目支持,及时制定并落实切合实际的推进机制,履职尽责、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任务效果好,考核名次靠前。

良好档次:工作能够按要求配合落实,按时间节点完成交办任务,能够出台切合实际的工作推进机制,履职尽责效果较好。

一般档次: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沟通联络渠道不畅,工作任务基本完成,制定工作措施不够完善,履职尽责效果一般,考核名次靠后。

第十一条  充分运用考核评价结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上报市政府。提请市政府对在科技创新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通报表彰,予以奖励,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重点工作部署、政策绩效评价等重要依据。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新密市科技创新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附 件

新密市科技创新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指 标 名 称

当年

绝对量

增长/减(%)

权重(100)

数据来源

备注

创新投入



10



1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数额及其占GDP 比重(%)



4

市统计局

市科技局


2

财政科技支出数额(万元)



2

市财政局


3

财政科技支出占当地财政支出比重(%)



2

市财政局


4

企业享受政府技术开发税收减免额(万元)



2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科技局


创新能力



25



5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科技园区数(个)



6

市科技局


6

新增科技型企业数(个)



10

市科技局


7

新增市级以上研发中心数(个)



5

市科技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信委


8

新增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和科技服务机构数(个)



2

市科技局


9

当年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紧缺人才及创新团队数(个)



2

市人才办

市科技局


10

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个)



加分项

市科技局


11

认定的市级农业科技创新龙头企业数、市级以上创新试点企业数(个)



加分项

市科技局


12

引育科技投融资机构数(个)



加分项

市金融办

市发展改革委

市科技局


13

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星创天地、创新创业综合体等载体个数及面积



加分项

市科技局


14

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联盟)数(个)



加分项

市科技局


15

当年引进创新平台及院士工作站数(个)



加分项

市科技局


创新成效



30



16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亿元)



5

市统计局

市科技局


17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亿元)



5

市统计局

市科技局


18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



3

市统计局

市科技局


19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3

市统计局

市科技局


20

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在孵企业数量(个)



2

市科技局


21

技术合同成交额(亿元)



2

市科技局


22

当年专利申请量



2

市科技局


23

当年专利授权量(件)



2

市科技局


24

当年发明专利授权量占专利授权总量的比重(%)



2

市科技局


25

科技成果登记数量(项)



2

市科技局


26

获郑州市级以及科学技术奖数量(个)

申请国际专利数量(个)



加分项

市科技局


科技服务



5



27

当年组织、参加各级各类科技活动情况



3

市科技局


28

各级各类科技活动成效落实情况



2

市科技局


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推进情况



30



29

前期谋划项目数、签约数(项)



8

市科技局


30

前期谋划项目签约总额(亿元



2

市科技局


31

签约项目开工率(%)



2

市科技局


32

新开工项目数(项)



3

市科技局


33

新开工项目投资额度(亿元)



2

市科技局


34

新开工项目建设进度



3

市科技局


35

续建项目完成比率(%)



2

市科技局


36

续建项目竣工率(%)



2

市科技局


37

主导产业占总建设项目的比重(%)



2

市科技局


38

项目建设环境



2

市科技局


39

当地政府建立项目工作推进机制情况



2

市科技局


40

承担市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情况



加分项

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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