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7466/2017-0006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卫计委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6-05 | 发布日期:2017-06-06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密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场所整体卫生管理水平。6月2日上午,新密市卫计委副主任崔万春带领市卫计委监督科和卫生监督所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对城区幸福街、长庆西路美容美发场所进行实地督查。
督察组一行深入到晓霞理发店、发丝缘理发店等场所,并对照创建标准认真督查了创建落实情况。此次检查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对公共场所的要求,主要检查经营单位证照是否齐全并亮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从业人员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和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是否整洁、清洗消毒场所上下水设施配备是否齐全,并对消毒流程进行现场指导规范。对存在问题的场所制作现场笔录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
崔万春副主任在检查过程中表示,当前我市正处于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关键阶段,美容美发店等公共场所行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确保公共卫生安全。他还要求执法人员要继续加大整治力度,确保环环相扣,步步跟进,对于拒不整改的相关单位,依法依规查处,确保我市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