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分解落实我市承担2017年河南省 十件重点民生实事有关任务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3533/2017-0009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承诺事项/承诺事项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综合
文    号:新密政办〔2017〕15号成文日期:2017-06-02发布日期:2017-06-06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分解落实我市承担2017年河南省 十件重点民生实事有关任务的通知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分解落实我市承担2017年河南省

十件重点民生实事有关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2017年河南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落到实处,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河南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郑政办〔2017〕55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对我市承担的2017年河南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有关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市承担的2017年河南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1项)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众,建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困难群众患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由大病补充保险、大病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次给予报销。大病补充保险起付线为3000元,3000—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 30%的比例报销,5000—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按40%的比例报销,10000—15000元(含15000元)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15000—50000元(含 50000元)部分按80%的比例报销,50000元以上按90%的比例报销,不设封顶线。2017年,按照每人 60元的标准安排财政补助资金。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社保局

责任人:王钊铭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扶贫办、民政局、卫计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分管副主任:陈松波

进度要求:按标准执行。

(二)免费开展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1项)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免费对早中期孕妇开展一次血清学筛查(生化免疫指标检测)和一次四维彩色超声筛查,对新生儿开展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 (CH)、听力筛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主管市领导:牛璐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责任人:寇海荣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妇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分管副主任:李建中

进度要求:按郑州市方案实施。

(三)加强残疾人、城乡低保人员和孤儿等困难群体生活保障(2项)

1.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我市户籍、持有国家第二代残疾人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我市户籍,持有国家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人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月人均补贴标准两项均不低于60元。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人:朱丽华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残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分管副主任:李建中

进度要求:按郑州市要求执行。

2.提高城乡低保、孤儿养育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城乡低保月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由不低于240元、132元提高到不低于250元、142元,社会散居孤儿、机构供养孤儿养育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1000元提高到不低于700元、1100元。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人:朱丽华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分管副主任:李建中

进度要求:按郑州市要求执行。

(四)新增城镇就业工作(1项)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去产能企业安置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确保新增城镇就业7000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1400人,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00人。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人:虎伟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体局、国资办、工信委、科技局、民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分管副主任:陈松波

进度要求:按序时进度,12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

(五)改善贫困地区7000所薄弱中小学校办学条件(1项)

加大资金投入,完成全市完全小学计算机教室和66所寄宿制学校浴室装备任务;改扩建8所农村中小学教学及辅助用房13100平方米。

主管市领导:牛璐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责任人:卢长水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分管副主任:李建中

进度要求:6月底前完成招投标,12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

(六)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1项)

完成33个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其中省级项目11个,市级项目22个。

主管市领导:齐智慧

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

责任人:李新有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委、水务局、国土局、扶贫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分管副主任:陈松波

进度要求:按省定计划实施。

(七)加快推进冬季清洁取暖(2项)

1.对供热管网无法覆盖区域,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实施电代煤、气代煤改造,全年全市完成电代煤、气代煤改造合计1.1万户。

主管市领导:齐智慧

责任单位:市工商质监局

责任人:冯嵩懿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分管副主任:陈松波

进度要求:9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

2.同步推进辖区范围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化改造,完成105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

主管市领导: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人:周建凯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商质监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分管副主任:杨晓辉

进度要求:6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

(八)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1项)

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精细、精确的原则,依法科学治理大气污染,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30天以上。

主管市领导: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人:周建凯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建局、交运局、园林绿化处、水务局、房管中心、农委、商务局、公安局、社管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分管副主任:杨晓辉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

(九)抓好城市垃圾处理(1项)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城市建成区的农贸市场、中小学、社区等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主管市领导: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人:陈铁建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环保局、妇联,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市政府分管副主任: 杨晓辉

进度要求:9月底前完成摸底排查,12月底前完成相关设施配套。

(十)推进农村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1项)

依法全部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

主管市领导:杨洋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

责任人:张孟丽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环保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分管副主任:杨晓辉

进度安排:按序时进度,12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

二、具体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我市承担的2017年河南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列入重要日程,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承办实事的办理负总责,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完成任务的节点,规范办理程序、细则和标准,建立工作台账,认真督促检查,确保民生实事实施顺利、推进有力、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二)各协办单位要主动与责任单位沟通协作,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市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我市承担的2017年河南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所需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市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促进工作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各责任单位要于每月2日前将承担的2017年河南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有关任务上月完成情况报送市督查考评办绩效考核科(联系电话:69887589)。市督查考评办将适时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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