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3533/2017-00091主题分类:工业、交通/其他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交通
文    号:新密政文〔2017〕96号成文日期:2017-06-01发布日期:2017-06-06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密市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密市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6月1日

 

新密市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建立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消除安全隐患,保护公路建设成果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交文〔2016〕475号)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法改装、货车超限超载和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6〕18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治理货车超限超载有关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原则,以建设科技治超设施为抓手,实施对超限超载车辆全面监控,依法打击超限超载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基本消除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农村公路超限超载得到有效遏制,域内公路网整体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有效保障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二、工作任务

(一)建设非现场执法动态称重系统

2017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10处非现场执法动态称重检测系统建设工作(其中郑州市投资建设4处),实现交通执法和公安交警等部门治超信息联网共享。同时,为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绕行乡村道路,在重点路段增设12处限高限宽设施。非现场执法动态称重检测系统设施分布为:G234郑少高速西口南侧,G234平陌镇界河段,G343苟堂镇关口段,S321刘寨镇八里岔段,S321曲梁镇坡刘段,大学南路曲梁镇大樊庄段,X023华苇路与X026史黄路交叉口东侧,X038城关镇高沟段,周甘路X029大隗镇路段,密州大道城关镇高沟段。重点路段限高限宽设施设置分布为:Y014袁庄乡石贯峪村双石庙段,Y001白寨镇牌坊沟村段,Y001、C071白寨镇三岔口村段(2处),Y029大隗镇陈庄村段,Y056来集镇郭岗村段,Y036刘寨镇崔岗村段,X026曲梁镇黄台村段,Y023岳村镇驼腰村段,C044岳村镇火石岗村段,Y012袁庄乡小台沟村段,Y023岳村镇红泉沟村段。

牵头单位:市交运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电业局,各有关乡镇政府

(二)重点企业源头治超称重系统建设

2017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63家重点货物源头企业(名单见附件)源头治超称重系统建设,纳入市治理超限超载综合监控中心平台管理。进出源头企业货运车辆必须通过称重系统,市级监控平台全方位监控车辆信息,准确识别车辆出厂尺寸、轴数、核载量、实载量等各项技术参数信息,实施对源头企业货运车辆的有效监管。

牵头单位:各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单位:重点货物源头企业

(三)完成卸载场视频监控及称重系统建设

2017年9月底前,完成5个治超卸载场(郑登快速通道白寨镇段,密杞路刘寨镇李岗村段,G343苟堂镇关口村段,S323大隗镇铁匠沟村段,荥密路下庄河段)视频监控系统及称重系统建设,对超限超载、改装车辆在卸载场的称重、卸货、测量等执法过程实时监测,采集数据实时上传,保证执法全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牵头单位:市交运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电业局,各有关乡镇政府

(四)建设市车辆超限超载综合监控中心

2017年9月底前,建成市车辆超限超载综合监控中心,对全市非现场执法动态称重系统、重点企业源头治超称重系统、卸载场视频监控及称重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同时将道路扬尘治理、客货运车辆运行等情况纳入监控范围。

牵头单位:市交运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

(五)加强联勤联动联合执法

由市治超办牵头,在全市区域内依法设置若干个固定检查站和流动检查卡点,从公安交警、交通执法部门抽调执法人员,开展全天候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货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市车辆超限超载超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运局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完善治超工作领导机制

为确保治超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调整充实新密市车辆超限超载超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张宏杰任组长,市公安局局长张继军、交运局局长郑二卿任副组长,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交运局、市工信委、市工商质监局、市煤炭局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运局,郑二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落实资金保障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建立政府、企业分级投资机制。市级财政承担非现场执法动态称重检测系统、车辆超限超载综合监控中心、卸载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等投资,重点货物源头企业源头治超称重系统建设投资由企业承担,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三)严格责任倒查追究

对被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除依据法律法规处罚外,实行经济挂钩,直接划转货源地辖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财政资金。同时,对不认真履职尽责、治超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新密市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名单


附件
  • 新密政文〔2017〕96号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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