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263/2017-00085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政府财政审计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财政,金融,审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6-13 | 发布日期:2017-06-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商务局2015至2016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新密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3月9日起至6月6日,对新密市商务局2015至2016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商务局属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张艳艳,主要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及商品流通领域的管理工作。截止2016年底,该单位编制36人,实有事业人员34人,内设招商引资科、外资贸易科、经济协作科、特殊商品管理科、市场运行科、市场秩序科、商贸服务科、商务稽查大队等科室;下设市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编制35人,实有30人)和外商投诉服务中心(编制6人,实有15人)2个二级机构。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密市商务局2015至2016年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资产负债情况及年度财务收支状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规定,财务收支活动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经济活动基本合法合规。但仍存在应入未入固定资产、未按科目列支车辆费用、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其他科目列支招待费、招待支出不规范、超预算支出、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入未入固定资产505,741.00元
(二)未按科目列支车辆费用4,900.00元
(三)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 134,048.00元
(四)未使用公务卡结算194,916.00元
(五)其他科目列支招待费292,352.00元
(六)接待支出不规范87,932.00元
(七)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1,389,983.47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密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建议新密市商务局按规定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加强对公务卡使用的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执行,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严格遵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