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533/2017-00291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扶贫/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扶贫,残疾人,精神,智力,三级残疾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6-13 | 发布日期:2017-06-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扶持对象及条件:新密市户籍、二代残疾人证,未享受低保、无固定性收入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三级残疾人。
政策内容:其户籍类别参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按月给予特殊生活补贴。
办理程序:个人向所在村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审批表 ;村(社区)初审并公示:报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审核、新密市残联复审并报郑州市残联审批。
办理单位及责任人:市残联张艾红
联系电话:6998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