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5619/2017-0008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畜牧局 | 关 键 词:通知,安全生产月 | |
文 号:新密牧字〔2017〕61号 | 成文日期:2017-06-17 | 发布日期:2017-06-17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畜牧站,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屠宰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指导畜禽屠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郑牧屠管(2017)8号《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新密市畜牧局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全面落实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以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生产知识、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为主要宣教内容,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普及安全法制,传播安全知识,为畜禽屠宰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短信、微信、网站等网络手段,以及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刷写标语等进行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广泛宣讲《农业部关于指导做好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6〕4号)等规定,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推进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通俗易懂地向畜禽屠宰企业和从业人员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措施和行业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知识、应急处置方法等。
(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吉林德惠屠宰场事故因液氨泄漏引发爆炸》等警示教育,督促屠宰企业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培训演练,确保企业人员熟悉所在岗位的危险因素、危害程度、预防措施以及应急处置方法等相关知识,提高企业人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
(三)开展排查督查活动。一是督促屠宰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结合我市2017年“生猪屠宰行为规范年活动”和2017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进一步加强屠宰企业监管,督促指导屠宰企业按照预防为主的要求,建立健全屠宰设施设备检修保养制度。要定期组织对消防、供电、制冷、锅炉、高压容器、液氨存储、传动构件、板带等设施设备进行检修保养,以液氨制冷屠宰企业为重点,确保设施设备运行良好;要加强对致昏、刺杀、剥皮、浸烫脱毛、燎毛、劈半、修割、无害化处理等危险作业环节的日常检查,确保人身安全和防止机械事故发生,对屠宰设施设备和屠宰关键环节开展定期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二是配合做好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监查。积极协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新密市畜牧局
2017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