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5619/2017-0007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畜牧局 | 关 键 词:通知,检疫人员考核 | |
文 号:新密牧字〔2017〕55号 | 成文日期:2017-07-03 | 发布日期:2017-07-0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畜牧局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村级防检疫人员考核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会畜牧站:
为切实掌握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防控效果,提高动物防检疫人员工作成效,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传播,发挥应有的作用。根据《郑州市疫病防控防检结合工作制度的通知》和《新密市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市畜牧局决定于7月4日至8月3日,对全市动物防检疫人员201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检疫人员考核
考核实行百分制记分。动监所、疫控中心、乡镇(办)畜牧站、村级防疫员绩效考核表各占25%。具体项目及分值如下:
(一)参加会议、考试、培训情况。(5分) (二)畜禽免疫档案管理及其他报表(10分)
(三)强制免疫、常规免疫工作情况(30分)
(四)产地检疫工作(30分)
(五)动物疫情普查、规模场监管和采样(5分)
(六)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动物疫情扑灭和消毒灭源(5分)
(七)新技术和法律法规宣传(5分)
(八)突发疫情报告工作(5分)
(九)畜产品安全工作(5分)
二、考核办法
防疫员考核根据《新密市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内容现场打分,由每个防检疫人员现场述职,再结合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现场评分。
附件:新密市动物防疫员考核登记表
新密市畜牧局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