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庄乡人民政府关于袁庄乡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考核办法

索 引 号:005307781/2017-0004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袁庄乡人民政府关 键 词:综合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7-02发布日期:2017-07-0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袁庄乡人民政府关于袁庄乡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考核办法

袁庄乡人民政府关于袁庄乡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一)基础工作(15分)

1.村两委重视环保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5分)

2.加强环保社会宣传工作,宣传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5分)

3.工作积极配合,按时按质完成环保各项日常报表、资料及年度考核资料整理报送工作。(5分)

(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20分)

1.认真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和土壤保护,加强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抓好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10分)

2.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创建工作取得实效。(10分)

(三)污染防治工作(25分)

1.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保护决定和措施,辖区内无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发生。(10分)

2.落实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辖区内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10分)

3.推进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标准化改造,规范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督促辖区内畜禽养殖减排项目完善“干清粪”、沼气池、干粪堆场等污染防治措施。(5分)

(四) 污染事故调处及排查上报工作(20分)

1.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辖区内的污染事故纠纷和环境投诉违法行为现场调查、处理及赔偿工作,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和维稳工作,无环境污染纠纷越级上访发生。(5分)

2.协助乡政府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辖区内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5分) 

3.加强环境违法信息收集和环境事故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5分)

4.辖区内出现环境污染事件时,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处置。(5分)

(五)奖励

1.获得省级生态村称号的,每个奖励5分;获得市级生态村称号的,每个奖励3分。表彰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2.在畜禽养殖禁养区内,每关闭或迁出1个规模化养殖场,奖励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二、考核办法

各村要认真对照年度责任制的工作要求,认真抓好各项重点环保工作的落实。全面做好全年环保工作的数据汇总、工作总结。乡政府于12月底对各村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党委政府对各村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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