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386/2018-000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 键 词:政务,通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7-04 | 发布日期:2017-07-0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农发〔2017〕34号
中共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党组
关于印发《农委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委直各科室、委属各二级机构:
现将《农委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党组
2017年7月3日
农委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治理工作,根据新密市纪委《关于印发<全市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密纪发〔2017〕13号)要求,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省、郑州市和新密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通过开展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着力排查并严肃处理一批脱贫攻坚战中落实政策优亲厚友、项目审批吃拿卡要、扶贫资金截留挪用、进入退出欺上瞒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题,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治理对象
农委全体干部职工。
三、治理重点
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聚焦脱贫攻坚战中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整治和解决以下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村集体资产等问题;
2.以争资金、跑项目等名义行贿受贿,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在扶贫贷款、项目实施中吃回扣、拿“红包”,资金发放中索要“跑路费”“辛苦费”等问题;
3.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扶贫项目出现“豆腐渣”工程或烂尾工程,给脱贫攻坚造成较大损失等问题;
4.通过多头、重复、虚报、虚列项目,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套取、骗取扶贫资金,挤占挪用扶贫资金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
5.在贫困人口精准识别过程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问题。
6.违反财经纪律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将专项扶贫资金挪作他用,坐收坐支,私存侵吞私分公款,借出租、变卖集体资产之机为个人谋利;在土地征用、集体资产处置等事项中串通企业或个人、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7.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采购等环节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违规收费等问题;
8.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四、工作方法
专项治理不分阶段,从2017年6月开始,持续推进到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农委职责,围绕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本系统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抓好整改,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二)健全完善制度。一是台账管理制度。对问题线索和查处情况实行台账管理,纪检组建立执纪监督台账。二是通报曝光制度。坚持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违规违纪问题突出和失职失责严重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三)强化监督检查。农委纪检组采取实地走访、暗访检查、受理举报等多种方式,围绕专项治理内容开展不间断、多批次、拉网式的监督检查。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定位,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情况、问题清单建立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对自查不细不实、敷衍塞责,群众反映问题较多而自查发现问题较少的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四)严肃责任追究。纪检组要严肃执纪问责,对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处、严查严处,形成强大震慑。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敢于动真碰硬,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扶贫领域问题频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图形式、走过场,以及监督检查不严格、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的,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究”制度,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监督责任,以监督责任落实,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对发生的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敢抓敢管敢查处,传导压力,把责任落实到基层。纪检组把查处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做好线索排查和案件查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宣传教育。要加大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专项治理的工作内容、方法举措、阶段成果,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形成对腐败分子的强大震慑,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单位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纪律要求和法律法规的教育,纪检组将选择一些扶贫领域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
(三)构建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以及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强化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推进规范“小微权力”运行示范点建设,明确“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打通基层监督末梢,探索建立规范约束基层“小微权力”的治本之策,织密扎紧制度笼子,坚决治理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各单位要于每月18日前,报问题线索和查处情况台账(见附件),每年12月5日前上报本年度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整体情况报告。
联系电话:60882698
邮 箱:nw60882698@163.com
附件: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问题
线索和查处情况台账
附件
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
问题线索和查处情况台账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查办主体
反映问题
处理情况
注:此台账由各单位于每月18日前通过邮件形式累计上报,邮箱地址为:nw6088269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