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米村镇委员会 米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米村镇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71670787X/2017-0006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米村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文    号:米发〔2017〕37号成文日期:2017-07-03发布日期:2017-07-07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共米村镇委员会 米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米村镇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现将《米村镇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米村镇委员会

                          米村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3日

 

 

米村镇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治理工作,根据省纪委《关于发挥职能作用精准监督执纪全力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豫纪发〔2017〕9号)、郑州市纪委《关于印发<全市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郑纪发〔2017〕10号)及新密市纪委《关于印发<全市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密纪发〔2017〕13号)要求,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省、郑州市、新密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通过开展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着力排查并严肃处理一批脱贫攻坚战中落实政策优亲厚友、项目审批吃拿卡要、扶贫资金截留挪用、进入退出欺上瞒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题,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为全镇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治理对象

全镇范围内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各站所、单位,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村“两委”班子成员、村级脱贫责任组及其党员、干部。

三、治理重点

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聚焦脱贫攻坚战中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整治和解决以下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村组集体资产等问题;

2.以争资金、跑项目等名义行贿受贿,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在扶贫贷款、项目实施中吃回扣、拿“红包”,资金发放中索要“跑路费”“辛苦费”等问题;

3.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扶贫项目出现“豆腐渣”工程或烂尾工程,给脱贫攻坚造成较大损失等问题;

4.通过多头、重复、虚报、虚列项目,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套取、骗取扶贫资金,挤占挪用扶贫资金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

5.不经“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等程序决策、违反基层民主决策程序,在贫困人口精准识别过程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显失公平以及在脱贫退出中欺上瞒下,搞“被脱贫”“假脱贫”“数字脱贫”等问题;

6.违反财经纪律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将专项扶贫资金挪作他用,坐收坐支,私存侵吞私分公款,借出租、变卖集体资产之机为个人谋利;在土地征用、集体资产处置等事项中串通企业或个人、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7.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采购等环节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违规收费等问题;

8.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四、工作方法

专项治理不分阶段,从2017年7月开始,持续推进到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压实工作责任。督促镇扶贫办、经济发展办、民政所、财政所、规划办、交通办、新农办、农办、林站等承担扶贫资金配置监管、项目建设监管责任的站所,按照各自职责,围绕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本站所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自查;督促镇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能,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强化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抓好整改,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按规定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置。

(二)健全完善制度。一是协调联动制度。加强纪检部门与各部门和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线索收集、汇总、移交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定期对收集、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镇纪委,由镇纪委按规定处理或移交上级处理。二是台账管理制度。对问题线索和查处情况实行台账管理,镇纪委要建立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台账。

(三)强化监督检查。镇纪检监察办要采取多种方式,围绕专项治理内容开展不间断、多批次监督检查。要深挖问题线索,逐一梳理排查,对反映集中重点问题,建立台账、及时督办、限期办结。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要求,对自查不细不实、敷衍塞责的部门和地方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四)严肃责任追究。要严肃执纪问责,对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处、严查严处,形成强大震慑。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敢于动真碰硬,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扶贫领域问题频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图形式、走过场的,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究”制度,严肃问责。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本村本部门发生的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敢抓敢管敢查处,切实把压力传导下去,把责任落实在基层。镇纪检监察要把查处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做好线索排查和案件查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宣传教育。要加大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对腐败分子的强大震慑,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纪律要求和法律法规的教育,深入村组和基层单位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

(三)构建长效机制。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以及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强化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打通基层监督末梢,探索建立规范约束基层“小微权力”的治本之策,织密扎紧制度笼子,坚决治理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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