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规定

索 引 号:005307466/2017-00078主题分类:卫生、体育/医药管理/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新密市卫计委关 键 词:城镇,独生子女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7-11发布日期:2017-07-1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规定

郑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办法

第四条 申报郑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郑州市居民户口;

  (二)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三)终身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三章 奖励扶助标准及资金分担比例

  第五条 奖励扶助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今后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适时调整标准。该奖励扶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不影响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