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计生家庭减免新农合参合费规定

索 引 号:005307466/2016-00013主题分类:卫生、体育/医药管理/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新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 键 词:计划生育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7-11发布日期:2017-07-1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农村计生家庭减免新农合参合费规定农村计生家庭减免新农合参合费规定

   《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依法管理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郑发【2009】13号)、《中共新密市委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意见》(新密发【2012】12号)文件: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减免新型合作医疗参合费用制度,我市农村独生子女父母个人交纳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费用由市政府负担。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免交其父母1人份的参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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