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714/2017-0006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刘寨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财政奖补,观音堂,便民服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7-11 | 发布日期:2017-07-1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财政局:
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规定及要求,我镇观音堂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有关项目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我镇郑重承诺:
一、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内。
二、该项目地没有套取、挪用财政资金等情况。
三、该项目没有重复申报其他财政资金或项目。
四、该项目建设所需手续审批完成,涉及土地拆迁、补偿、安置等不存在遗留问题。
五、该项目所需资金保证及时筹措到位,保证项目如期开工建设,正常施工,按时完成。
六、做好项目施工管理,资金监管,竣工决算,验收审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