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466/2015-0021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新密人口〔2015〕10号 | 成文日期:2015-03-09 | 发布日期:2017-07-1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2015年春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优质服务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扎实做好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完成我市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我市目前工作实际,决定从2015年2月25 日一 4月 15日,在全市开展春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广大育龄妇女为宗旨,以3月份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落实四项手术、提高康检质量和澄清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底数为突破口,深入开展春季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解决已婚育龄妇女漏档、漏管问题,深化孕前型管理和服务,重点推进技术优质服务常态化,落实综合避孕措施,为顺利完成全年人口控制目标、稳定低生育水平奠定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开展生殖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提高育龄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二)进一步澄清各类人群底数,提高已婚育龄妇女的管理服务率;
(三)全面做好3月份健康检查工作,当日参加康检率达到 95%以上,补检后达到100%;
(四)规范开展避孕节育全程优质服务,确保避孕措施落实率达95%以上;
(五)开展规范的常见妇女病普查、普治服务和免费出生缺陷一级干预服务,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三、工作内容
(一)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育龄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开展多种形式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悬挂计划生育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品、设立咨询台,组织文艺汇演等形式,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的宣传教育服务活动。利用3月份群众康检的时机,开展国策宣传、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服务、信息咨询、各种证件办理等为一体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二)认真组织清理清查,进一步澄清各类人群底数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依托乡、村计划生育信息采集网络和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澄清人口基数,利用健康访视和康检时机,组织实施群众需求调查,及时了解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需求。
2.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协调公安、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进行信息交换和数据比对,澄清已婚育龄妇女漏档、漏管、漏检底数,做到已婚育龄妇女底子清。对查出的漏档、漏管对象要分门别类,建档立卡,及时纳入管理。
3.加强重点人群管理与服务,把2014年以来所有生育对象、今年春季活动以来未参加康检对象、新排查出纳管对象、长期没有采取节育措施对象、近期流出未办证和未按时寄回康检证明的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作为重点人群逐一排查,核实名单,摸清节育措施类型,对未落实节育措施的对象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做到“应做尽做”,同时提供个性化优质服务。
4.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计生服务网络作用,采取入户核查、核对民政新婚及卫生婚检信息等方式,排查出符合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育龄群众底数,及时掌握目标人群的具体情况,并认真组织进站检查。
(三)认真组织3月健康检查,进一步强化孕前型服务管理
1.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康检工作制度。坚持“两对照”、“三签字”。康检对象须持身份证和服务手册接受康检,进站康检时要有专人进行身份确认。检查结果由乡镇干部、B超医生、村专干共同签字确认。对未参检对象,要及时做好补检。
2.落实康检工作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完善康检工作奖惩机制,对当日康检率达到100%的行政村,给予适当的经济或物质奖励;对当日参检率未达到工作目标的,除通报批评外,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康检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政策外大月份怀孕和政策外出生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3.进一步完善康检工作档案。康检工作开始前,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统一打印各行政村康检对象名单,各康检小组据此名单进行康检,并填写康检结果,由乡镇统一保存1年以上;当日康检结束后,分村填写“行政村康检服务情况统计表”,由乡、村干部和B超医生共同签字,一式2份,分别由乡镇、村保存1年以上;当月康检工作结束后,逐村汇总“当月康检服务情况汇总表”并上报市人口计生委,真正做到逐村逐乡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4.营造良好的康检服务氛围。康检服务要到村,特殊对象服务要到户到人。康检室环境温馨、卫生,设立咨询、便民服务台、茶水供应站等服务设施,为育龄群众提供人性化优质服务。
5.拓展服务项目、丰富服务内涵。在规范开展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的同时,积极开展生殖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妇女病普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便民维权等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开展避孕节育全程优质服务,提高避孕措施落实率
1.注重“知情选择”。开展以“知情选择”为重点的避孕节育全程优质服务,加强对长效措施优越性的宣传倡导,引导育龄群众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切实维护育龄夫妇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权,对生育二孩以上不适合采取绝育措施的育龄夫妇,应允许选择其它安全、有效的避孕方法。技术服务机构应向服务对象首选推荐国家采购目录内的免费避孕药具品种,向服务对象提供免费计划生育手术一律不得收取费用。注重术前宣教和术后随访服务,严格掌握手术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大月份引产,实行结扎、引产手术住院护理制度。
2.保障手术安全。市站、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做好对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特别是对计划生育四项手术操作规范、消毒无菌技术、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强化对手术室、消毒室、检验室等重点科室的管理,加强对服务全过程质量监控,坚持站长值班制度,建立急诊抢救和转诊预案,确保手术安全无事故。
3.加强医案文书管理。门诊登记、四项手术登记本、手术病历、辅助检查登记和报告单、四项手术证明、消毒记录、政策内妊娠妇女全程服务情况登记等工作记录和医案文书书写、管理要规范,内容真实,随时可查询。
(五)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
1.对于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前做好一次康检,掌握其生育、节育情况,签订一份计划生育合同,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留下一个联系电话,督促其按时寄回康检证明。对近期流出未办证的,要逐一排查,督促其及时办理相关证明。
2.对于流入的流动人口,特别是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要加强排查,及时纳入管理,要采取有效措施掌握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孕情、环情动态,切实做好流动已婚育龄人员的生殖健康服务,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做到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
(六)深入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集中健康检查和健康访视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宣传培训工作,同时强化排查摸底,锁定目标人群,积极组织服务对象接受优生检查。
2.对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考核将依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考核奖惩方案》,实行单项工作另行考核。
(七)开展系列服务,打造特色品牌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努力创造条件,面向广大群众,围绕生命全过程,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家庭保健等全方位服务。继续开展幸福新婚、健康宝宝、和谐家庭、弱势关怀、亲民维权“五大系列”活动。规范开展妇科病普查普治服务和男性生殖健康教育,积极开展人口早期教育和家庭保健服务,努力打造各自特色服务品牌。
四、督查方法
(一)实行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包乡镇、街道办事处制度。委领导班子成员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掌握乡、村两级领导重视情况、动员会召开情况、清理清查情况、康检制度落实情况、四术落实情况、优质服务情况。
(二)实行重点调研。市人口计生委将组织人员对部分村(居)委会进行跟踪调研,重点调研康检工作开展情况及四项手术落实情况,并将调研结果纳入年度考核成绩。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务必要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迅速掀起活动高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活动效果。
(二)强化责任,保证质量。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实行四项手术和康检问责制,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对做好春季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四项手术和康检任务负总责,计生办主任要对落实康检制度和康检四术一体化负直接责任,康检责任人要对康检结果负责任,对经举报,调查发现实施假康检、假手术者,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三)依法行政,确保稳定。
市站、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坚持依法行政,认真执行群众工作纪律,开展优质服务,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避免不良事件发生,保持人口计划生育信访稳定,确保“三无”现象发生,一是确保四术对象安全,做到无风险;二是确保手术安全,做到无事故发生;三是确保工作环节安全,做到无强制、无上访等现象发生。
(四)总结经验,保障效果。
在服务活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每周要将四项手术和排查“两漏”人员名单上报市人口计生委科技科,并注意总结经验,收集信息,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及活动中好的经验措施,并在活动结束后,写出专题工作总结,上报市人口计生委。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2015年3月10日
2015年3月9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春季活动 实施意见
新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9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