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7445745/2018-0010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岳村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 | |
文 号:岳发〔2017〕38号 | 成文日期:2017-07-17 | 发布日期:2017-07-17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镇直机关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周韶华同志任镇党政办副主任兼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督查办主任;
贾世瑀同志任镇党政办副主任兼网格办主任;
白银超同志任镇党政办副主任兼电子商务办主任;
郑丽娟同志任镇纪检监察室主任;
刘宏彬同志任镇税源办主任;
李爱萍同志任镇工会主席;
王冠娜同志任镇计生办主任;
刘杨同志任镇统计所所长;
禹慧芳同志任镇党建办副主任(正股级);
刘杨(女)同志任镇团委副书记,主持团委工作;
梁晓静同志任镇党建办副主任;
冯彦锫同志任镇社区办副主任;
张又丹同志任镇工农办副主任。
免去:
宋静波同志镇工会主席职务;
张向阳同志镇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宏彬同志镇计生办主任职务;
张要红同志镇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郑丽娟同志镇团委书记职务;
李爱萍同志镇税源办主任职务;
王冠娜同志镇信访办副主任职务;
刘杨同志镇社区办副主任职务;
禹慧芳同志镇电子商务办副主任职务。
中共岳村镇委员会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