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53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725842782/2017-0002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 键 词:政务,答复,053号建议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7-20发布日期:2017-08-0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53号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清洁能源投资力度,扩展燃气管网覆盖范围,依据用户的不同规模不同需求执行合理的阶梯式优惠价格政策,制定适宜乡镇用户的供气方案。2017年,新增乡镇燃气用户516户,铺设管网11.6公里,截至目前,乡镇燃气管网达249公里。关于用气补贴的相关问题,根据新密政文办﹝2017﹞15号文件第四项之规定选择“气代煤”“电代煤”的居民,需持2016年10月17日以后购置燃气壁挂炉、电取暖设备、高效节能炉具的发票于2017年9月30日前提出申请。经所在村、社区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逐级审核后,由市散煤办出具证明,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凭证明向市财政局提出申请,市财政局审核拨付后,由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发放,使用液化石油气及天然气采暖代替燃煤有关补贴申领程序与以上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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