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实地监督检查 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索 引 号:416266355/2017-00076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住房/物业行业管理
发布机构:新密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关 键 词:城乡建设,住房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8-10发布日期:2017-08-1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开展实地监督检查 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为加强我市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行为,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给业主提供一个优良的居住环境,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8月初我中心按照郑房物[2017]5号文件《关于开展2016年度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在南三楼会议室召开了2016年物业企业监督检查会议,会议总结了前半年的日常工作,宣读了监督检查文件,并通知企业对照文件标准对各自所管理项目进行自我排查。

 

八月中旬,我们对照《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检查标准(试行)》中的标准对全市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实地查看,现场打分等方式,严格按照监督检查标准,查看企业档案管理资料,企业设施设备管理情况、企业证照制度上墙情况、依法经营情况、项目管理服务情况、企业平台信息更新等全面实地大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

 

此次共有25家企业38个物业管理项目接受了监督检查工作,在检查工作中发现有证照没上墙、档案资料不完整、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的,共下发9份整改通知书,并限期一周时间进行整改,整改之后进行定期复查,直至整改合格。

此次监督检查共有2家企业达到优秀标准,23家企业达到合格标准查,结果现已上报至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综合监督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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