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61023333/2017-0008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 关 键 词:政务,通知,城乡规划 | |
文 号:新密规管〔2017〕18号 | 成文日期:2017-08-11 | 发布日期:2017-08-14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关于开展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不力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各二级机构:
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营造作风优良、服务高效的建设环境,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办文〔2017〕19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不力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256号)和《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不力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新密政办明电〔2017〕74号)精神,决定对我市重点项目建设中有关规划手续推进不力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全面排查我市有关重点项目在规划手续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厘清主、客观原因,明确责任主体,建立问题责任清单,突出重点,及时整改,通过约谈、执纪问责等手段,着力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规划手续推进不力问题,为省市重点项目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提供坚实保障。
二、整治时间和范围
(一)整治时间
2017年7月初起至2017年11月15日结束。
(二)整治范围
2017年确定的省、郑州市和新密市重点建设项目。主要对象为承担规划手续办理的相关业务科室。
三、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落实市委、市政府新型城镇化、产业发展、开放创新、生态建设“四大重点”工作不到位;在服务保障省、郑州市和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不敢担当、不敢碰硬、不愿负责,完不成任务、落不到实处;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 “、乱作为”等消极腐败问题。具体表现形式为审批效率不高,省、郑州市和我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完成率没有达到市政府确定的审批进度,即“一季度50%、上半年80%、9月底100%”;没有全面落实并联审批机制和服务承诺制度;增加审批前置条件;审批过程中向项目单位吃拿卡要。
四、方法步骤
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形成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一)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7月25日前)
各有关科室对照专项整治内容集中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项目急需推进的重大事项,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推进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建立问题清单。
(二)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11月10日前)
各科室认真总结整治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针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科室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明确一名本科室人员专项负责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确保每个项目都主动对接,靠前服务,确保重点项目在规划手续上快速办结。
(二)强化整改,确保实效。各科室要结合排查出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做到定事、定人、定时。要充分运用好“两级三层一统筹”协调推进机制,以专项攻坚形式促进事项加快推进;要将整改贯穿活动始终,实行销号管理、整改公示制度,采取明查暗访、跟踪督办、线索移交、执纪问责等措施,确保整改实效。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