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53879590/2017-0010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安全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公告 | |
文 号:新密安监〔2017〕96号 | 成文日期:2017-08-18 | 发布日期:2017-08-21 |
体 裁:公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推荐刘彦森同志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个人的报告
郑州市安监局:
根据市局《关于评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文件要求,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积极组织动员各单位广泛参与,层层推荐评选,经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推荐刘彦森同志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个人候选人。
该同志基本情况如下:刘彦森,男,汉族,新密市曲梁镇人,中共党员,1972年10月出生,1993年8月参加工作,2006年5月至今在新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现任新密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
该同志自加入安监队伍以来,坚定理想信念,敢于担当,甘于奉献,扎实工作,10余年来历经多岗位的锤炼,熟悉安全生产领域多项业务,工作思路清晰,组织协调能力强,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遇事沉着、冷静,在各项重大活动、事件过程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和红线意识,发挥了应有的组织、协调和服务职能,有效地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该同志自确定为候选人之日起,在我局机关院内公示栏进行公示,经过5个工作日的张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