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0875217/2017-0008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民政局 | 关 键 词:人事,任免,人事任免 | |
文 号:新民党字〔2017〕17号 | 成文日期:2017-08-25 | 发布日期:2017-08-25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局属各科室、二级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张永福同志兼任复退军人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
魏丛辉同志任低保中心主任;
申永浩同志任优抚科科长;
屈志远同志兼任法制科科长;
郭钱池同志任地名办主任;
魏君辉同志任社会福利科科长;
方媛媛同志任党建人事办主任;
朱喜彬同志任光荣院院长;
张志强同志任救助站站长。
免去:
郑新伟同志法制科科长职务;
申永浩同志地名办主任、复退军人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志强同志低保中心主任职务;
刘峰州同志优抚科科长职务;
朱喜彬同志社会福利慈善科科长职务;
魏丛辉同志光荣院院长职务;
郭钱池同志救助站站长职务;
魏君辉同志低保中心副主任职务;
方媛媛同志党建人事办副主任职务。
中共新密市民政局党组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