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53879590/2017-0011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安全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新密安监党组〔2017〕31号 | 成文日期:2017-09-12 | 发布日期:2017-09-13 |
体 裁:通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共新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廉洁过中秋节和国庆节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各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2017年中秋、国庆(以下简称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郑州市委市政府二十条规定和新密市有关要求,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新密市纪委有关要求,现就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双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补贴、奖金等;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
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收受有价证券、礼品、礼金等;严禁工作日(含节假日值班、执勤备勤时间)午间饮酒;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隐蔽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机构或企业;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三、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安排部署,强化监督检查,提出严格要求,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
四、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渠道,接受群众举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郑州市纪委及我市纪委将在双节期间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扭住不放、一查到底,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确保双节期间风清气正。
各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9日报局纪检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