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466/2017-0010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卫计委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9-20 | 发布日期:2017-09-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转发《新密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办事处)计生办,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新密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密依法行政〔2016〕1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以下几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
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新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调解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委法制科,领导、协调委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
委医政科、疾控科、信访安全科、基妇科、基层指导科、执法大队、卫生计生监督所等科室及单位,要把行政调解作为中重要职责,建立由委法制科牵头、各科室及相关单位配合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三、突出工作重点
各科室及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和争议纠纷隐患排查情况,找准争议纠纷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把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等与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民事纠纷作为行政调解的重点,加强行政行政调解工作。
附件:
1、新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新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调解依据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