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农委自收自支人员信访反映问题的结案报告

索 引 号:005307386/2018-0003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 键 词:政务,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9-21发布日期:2017-09-2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市农委自收自支人员信访反映问题的结案报告

 

新密农文〔2017〕43号

 

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关于市农委自收自支人员信访反映问题的结案报告

   

新密市信访局:

    自接到新密市信访局交办农委魏银磊、朱法营代表39名自收自支人员反映解决其工资待遇问题的案件后,农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从根本上解决了39名自收自支人员的身份、工资和待遇问题。现将案件具体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魏银磊,男,汉族,河南省新密市人,身份证号码:410182********4532,联系电话:15038111771。

朱法营,男,汉族,河南省新密市人,身份证号码:410126********0312,联系电话:13592578566。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魏银磊、朱法营属市农委自收自支人员,反映未按照全市新工资标准调整工资,未补发拖欠工资及退还社保统筹,要求农委解决渔政站、农技中心和原种场自收自支人员补发2015年工资欠额、退还2016年个人上交的应有单位承担的医保、统筹和失业金等部分,解决身份、工资待遇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未解决原种场编制人员医保问题。  

    三、调查处理情况

对于魏银磊、朱法营等人反映农委39名自收自支人员要求解决的以上6个问题,新密市农委的处理意见如下:接到此案件后,新密市农委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各种不同层次的工作会议,就如何解决此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农委领导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并及时向市主要领导汇报,于5月24日向市政府提交了《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解决自收自支人员工资差额、统筹等所需经费的请示》(新密农文﹝2017﹞17号文),附新密编字﹝2016﹞24号文,2017年5月26日张红伟市长作出批示“请财政局提出意见”。新密市农委多方搜集能从根本上解决自收自支人员待遇的有力证据,并与编委、新密市财政局积极沟通协调。在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关心和重视下,经过多方努力,该问题从根本上得到了圆满解决。

2017年8月28日,新密市编委下发了新密编〔2017〕41号和新密编〔2017〕42号文件,明确要求“市原种场的职责和自理人员整体划转到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经费形式由经费自理变更为财政全额拨款,原渔政管理站自理编制和自理人员整体划转到农业畜牧综合执法大队;原原种场自理人员、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自理人员和渔政管理站自理人员纳入全供人员管理”。依照上述文件规定,魏银磊、朱法营等39名自收自支人员全部转为全供人员,单位经费形式变更为财政全额拨款,这从根本上解决了农委39名自收自支人员的身份、工资、待遇等问题。目前相关人事全供转移手续正在快速有序办理中。

综上所述,农委39名自收自支人员反映问题已得到圆满解决。由于解决了身份和工资待遇等问题,魏银磊、朱法营等39人当即与农委签订了承诺书,表示不再追究2017年之前的任何待遇问题。

    四、回访意见

    经过回访,信访人对处理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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