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533/2017-00299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扶贫/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扶贫,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护理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9-28 | 发布日期:2017-09-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扶持对象及条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新密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新密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政策内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 120 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 100 元/人/月。
办理程序:向户籍所在地民政所申请;乡(镇)民政所初审;市残联复核;市民政局审批。
办理单位及责任人:市残联、市民政局张志强
联系电话:69822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