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8039/2017-00531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突发环境事件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9-30 | 发布日期:2017-09-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填报单位:新密市环境保护局 | |||||||||
序 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抽查方式 | 抽查内容 | 备注 |
1 | 排污单位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条、第二十四;《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第 19 号) 第四条、第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第 31 号)第二条第二款、 第十四条;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第十二条 | 各环境监察中队 | 一般排污 单位 | 每季度至少对本辖区2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 | 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 现场检查 | 1.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2污染物排放情况;3.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自动监控设施、环境信息公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 |
重点排污 单位 | 一般排污单位至少按照1:10 | 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 现场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