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25842782/2017-0007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0-18 | 发布日期:2017-10-1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第六十八期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八日
建材办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办综〔2008〕98号)文件规定,建材办对申请返退墙改基金的新密市天通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金茂华庭一期和金茂华庭二期项目、新密市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怡馨佳苑住宅小区项目、河南省中胜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东方明珠百货大楼购物广场项目等3家建设单位进行返退资料审核。经审核,新密市天通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金茂华庭一期和金茂华庭二期项目、新密市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怡馨佳苑住宅小区项目、河南省中胜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东方明珠百货大楼购物广场项目等3家建设单位使用墙材为新型墙体材料,申请返退资料齐全,符合返退要求,我办工作人员对项目使用墙材进行核算,确定了返退比例及返退金额,并向市财政部门递交返退资料。
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新密市天通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金茂华庭一期和金茂华庭二期项目、新密市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怡馨佳苑住宅小区项目返退资料齐全,返退资金现已划拨到位,河南省中胜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东方明珠百货大楼购物广场项目手续正在办理中。
建材办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圆满完成我市2017年墙材工作目标任务,根据《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墙材革新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郑建〔2017〕136号)文件要求,我局下发《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墙材革新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新密建管〔2017〕68号)文件,开展墙材革新专项检查工作。
自10月20日起,建材办深入建筑工地检查建设工程中《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文件的执行情况,检查建筑工作地在建设过程中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情况,检查企业新型墙材生产企业远程监控系统末端运行情况。
经检查,相关单位均按要求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在建项目都没有使用淘汰落后的建筑材料产品。但仍存在部分问题:新型墙材生产企业虽按要求安装远程监控系统,但个别企业远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个别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新型墙材产品流向信息统计表、新型墙材统计报表。对此,我办工作人员对存在问题的建筑企业、建设单位和新型墙材生产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共计下发整改通知书11份,要求各单位按要求认真整改。建材办将认真督查整改情况,要求在11月底前整改到位,顺利迎接郑州市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专项检查督导组对我市2017年的墙材革新工作的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