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7562/2017-0013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公安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0-27 | 发布日期:2017-10-27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新密市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集中整治老年代步车、电动车、三轮车等机动车无序行驶、乱停乱放的提案,我局已收悉,并积极开展整治工作。
针对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针对老年代步车、电动车、三轮车等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交通警察大队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一是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有针对性的统一行动,大力加强对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载客的治理, 特别是严查三轮车、摩托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交通信号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群众出行快捷、方便。二是深化专项集中整治,高峰时段采取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方式,平峰时段采取固定卡点集中执法,进一步加大对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违章行为的治理力度,对发现的违章行为,该扣车的扣车、该罚款的罚款。三是加强安全教育。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对交通违法行为人依法实施处罚的同时,对违法者进行交通法规及安全常识学习教育,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四是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及《机动车登记规范》的相关规定,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属于国产机动车的,与国产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核查系统比对,其中属于《全国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范围的,要与《公告》数据比对。对于老年代步车、电动三轮车、助力摩托车的管理,目前国家暂未出台相关规定,还不能依法进行登记,现阶段只有加强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提高其遵规守法的交通安全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