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7562/2017-0013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公安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0-27 | 发布日期:2017-10-27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新密市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在我市率先实施摩托车购买交强险制度的提案,我局现已收悉,并根据相关规定制定相关措施。
针对政协委员提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的相关规定,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需要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销售发票(第四联)、机动车合格证原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副本)、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副本),没有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不能办理注册登记的。同时,对符合条件的摩托车和摩托车驾驶申请人,提供便民服务,可在工作日内随时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和摩托车驾驶证申领业务。对摩托车、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警察大队采取以下治理措施:一是严格执法,严管严治,在城区开展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动。根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分布特点,重点加强城区主次干道的巡逻管控,对摩托车无牌、无证、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2017年以来,共查处无证驾驶302起,行政拘留254人。二是针对摩托车驾驶人参保意识差、保险公司不愿意承保摩托车险等问题,向有关单位反映,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多部门联动,共同做好摩托车购买交强险工作,保障摩托车驾驶人权益。三是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提高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结合我市各辖区交通特点,利用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平台向驾驶人发送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印制、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彩页23万份,组织民警开展“五进”交通安全宣传等活动,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确保市民平安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