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533/2017-00301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扶贫/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扶贫,最低生活保障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0-31 | 发布日期:2017-10-3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扶持对象及条件:具有新密市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新密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
政策内容:按程序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2017 年保障标准为人均月收入 320 元,实行分类救助 A类-B 类-C 类,按新密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80%-60%-40%发放低保金。
办理程序:个人向村或所在乡(镇)民政所申请,村民主评议,乡(镇)调查,村张榜公示;报市民政局抽查并审批,长期公示。
办理单位及责任人:市民政局张志强
联系电话:69822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