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53879590/2017-0013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安全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 文 号:新密安监〔2017〕125号 | 成文日期:2017-10-30 | 发布日期:2017-11-10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
转发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风林出口花炮厂“9.22”较大事故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办,局属各科(室),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各安全生产监察中队,熊猫公司、永乐公司:
现将《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风林出口花炮厂“9.22”较大事故通报的通知》(郑安监管〔2017〕16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汲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日常执法检查,严禁非法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并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以此确保我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附件: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风林出口花炮厂“9.22”较大事故通报的通知》(郑安监管〔2017〕160号)

